】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小官腐敗”頻現 有村官斂財數千萬
http://www.CRNTT.tw   2015-05-13 10:16:15
 
  吳高慶發現,處在關鍵崗位的小官往往與領導存在種種利害關係,由此被信任和放縱,形成“政績共同體”。此類小官對上阿諛奉承,對下極力打壓,一邊唱著清正廉潔的高調,一邊幹著貪污腐敗的惡事,這種“雙面人”是反腐力量打擊的重點。

  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表示,在基層,決定權往往集中在單位一把手等少數人身上,他們成了真正“說一不二”的人,很容易導致腐敗。此次通報也顯示,擔任一把手的小官占全部涉案人數的近8成。對基層一把手限權刻不容緩。

  對策:整治小官腐敗要規範權力運行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習近平總書記在江西代表團參加審議時說,要重視基層風氣問題,下大氣力整治發生在老百姓身邊的不良行為,對隨意插手基層敏感事務、截留克扣基層物資經費、處事不公、吃拿卡要、侵占群眾利益等問題,必須嚴肅查處,絕不姑息。

  加大力度懲治基層腐敗得到各地的重視。有媒體統計,在今年各地紀委全會公報中,江西、青海、遼寧、山西、陝西都表態要整治“小官巨腐”。去年,巡視中被發現問題的北京、河北、上海更是要嚴查“小官巨腐”。

  如何切實降低小官腐敗的可能性?吳高慶建議推出基層權力清單來規範小微權力,明確各個官員享有的權力種類、監督的責任主體、懲處的實施主體以及舉報的處理主體,讓責任體系對權力行使形成約束力。並且,整個清單要向全社會公開,將權力曝於陽光之下。

  “失控的權力隨時都在搜索尋租空間,清水衙門也能出窩案,權力再小也不能脫離監督體系,基層權力必須在監督下運行。”戴仲川表示。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 【打 印】 【評 論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