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此同時,兩岸仍可以在不言自明的“默契”下“聯合”聲索南海主權,共同探索和爭取九段線的法律地位。他認為,當兩岸在非政治軍事的低敏感領域合作取得一定進展,也即在經濟合作中建立信任並形成現實的南海共同利益的基礎上,推動兩岸以政治方式聯合聲索主權,進行國際仲裁,開展南海安全合作乃至在軍事領域提供必要的援助與後勤支持都將便是水到渠成的事。
台灣淡江大學中國大陸研究所教授潘錫堂表示,兩岸發展海洋合作應有四個著力點,第一是有效實現兩岸海洋開發的資源與技術合作;第二是構建兩岸海洋經濟合作平台;第三是立足兩岸現有的航運港口,完善物流體系;第四是強化在海洋生態環境保護。
潘錫堂認為,大陸海洋經濟區域布局基本形成,區域海洋經濟發展規模不斷擴大,環渤海、長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地區三大海洋中心經濟區發展迅速,而台灣也日益增加對海洋經濟的投入,以進一步拓展經濟發展的空間和領域,兩岸合作不僅有助於此優勢資源的互補,也將為兩岸經濟合作模式的延伸提供更有效的平台。
中山大學台灣研究所副所長林江教授認為,由於捕撈強度過大、水域生態環境日益惡化及法律管理滯後等原因,廣東省的海洋漁業資源正面臨海洋生態環境惡化、漁業資源的衰竭等難題,海洋漁業資源的公共資源性質是其被過度利用的主要原因,海洋漁業資源的產權界定不明晰或界定不當,從而使海洋漁業資源具有公共資源的性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