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記者曾多次參加國家行政學院舉辦的“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省部級和廳局級專題研討班。各地主管事業單位改革的副省長、具體操作此項工作的廳局長們,也都感慨“事業單位的‘眼睛’都在盯著公務員”。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都是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的提供者。他們在薪酬調整、養老保險等方面的改革,是一個有機的整體,應當統籌兼顧”。高小平認為,“以往的每一次工資改革,機關與事業單位都是同步推進,在養老政策調整上也應‘同步’”。
對這一點,高層已有清醒認知。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這實際上已將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的社保改革並列、並行。據了解,在三中全會之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相關政策調研已經開始;在此之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提法,更給各界帶來了兩大群體“同步”社保改革的預期。
受訪專家表示,社保改革關係到3153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切身利益,改革的艱巨性可想而知。如果處理不慎,將影響事業單位改革的整體進程,不僅不利於為全社會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務,也不利於政府職能的轉變,進而影響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推進。
“無論如何,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破題’之後,事業單位改革‘開弓已無回頭箭’。包括社保改革在內的各項改革,只能前進,不能後退。”宋世明說。
(來源:《瞭望》新聞週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