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11月3日《新京報》報道,11月1日,國家煙草專賣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通告,要求電商平台將電子煙產品及時下架。但記者注意到,淘寶、天貓、京東、拼多多等電商平台,仍有電子煙及相關產品出售。多個商家和平台對記者表示,暫未收到有關網售電子煙下架的具體通知。
11月1日,國家煙草專賣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通告,要求電商平台將電子煙產品下架。這個通知是監管部門通過新聞媒體發布的,電視上放了,報紙上登了,網絡上轉了。而且引起的反響很大,民間輿論紛紛一邊倒地“大力支持”。然而,即便是“下架電子煙”的社會氛圍如此濃厚,電商平台上還是擺滿了電子煙,很多電商平台還打出了“雙十一電子煙火力促銷廣告”。
為何“下架電子煙”規定面前,有人置若罔聞?電商平台給出的理由很簡單:目前沒有接到具體通知。然而,這樣的理由能說得過去嗎?
顯然,一些電商平台在明知故犯,充耳不聞。“下架電子煙”的具體通知沒有接到,卻不意味著就可以“大搖大擺銷售電子煙”。因為此前,監管部門曾經要求市場主體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也就是說,“電子煙不能肆無忌憚銷售”。
此次,國家煙草專賣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通告,要求電商平台將電子煙產品及時下架,不能參與雙十一的促銷活動。這些新聞都是正規媒體發布的,在監管部門的官方網站上也都進行了發布。那麼,很顯然的是,無論是電商平台還是實體店家,都已經通過廣泛的新聞宣傳獲得了“下架電子煙”的消息,電商平台不是“封閉的區域”,不可能無法獲悉這一信息。之所以“沒有下架電子煙”,實際是“假裝不知道”。用“沒有接到通知”的理由獲取非法的利益。
這讓筆者想到了很多年前,實施“計生新政策”的事件,“計生新政策”已經通過《新聞聯播》發布了,可是一些部門卻依然執行“舊的規定”,他們給出的說法是“那是新聞”不是“紅頭文件”。這是多麼可笑的事情?“坐等通知”何嘗不是一種惡習?當然,這種情況的發生,監管部門也需要反思:在信息化時代,發通知不能像“蝸牛爬行”,不能滯後於時代的發展。而且發“紅頭文件”的模式也不該只是傳統的“紙質版”了。
總之,別讓電子煙污染了雙十一。新聞已經發布了,電商“下架電子煙”,就別裝模作樣等通知了。(來源:濟南日報 作者:郝冬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