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拿“生血寶合劑”為例,因其主要成分有何首烏、女貞子、桑葚、黑早蓮、白芍、黃氏、狗脊等,莫非要改成“首烏女貞桑……合劑”?
這當然不太簡潔好聽。
對一部分藥名“說不”的同時,意見也指出,將傳統文化特色賦予中藥方劑命名是中醫藥的文化特色之一,因此,中成藥命名可借鑒古方命名充分結合美學觀念的優點,使中成藥的名稱既科學規範,又體現一定的中華傳統文化底蘊。
意見中特別舉例,像“玉屏風”“月華丸”、“更衣丸”,這些名字就很美。“玉屏風”之名,以屏風指代人體抵禦外界的屏障,形象地詮釋了此方治療表虛自汗的特殊功用,且兼具濃鬱的傳統文化氣息,體現了中醫形象思維的特質。“月華”則是古人指月亮或月亮周圍的光環,因肺屬陰,為五藏之華蓋,猶如月亮之光彩華美,故將能滋陰潤肺,治療肺癆的藥品起名為“月華丸”。
一句話,今後給中成藥取名,并非做到不吹不拍就可以,還得有文化韵味,“講究”。這是由我們的中藥文化決定的。
源遠流長的中藥文化中,很多草藥名稱就很炫,而且有美不勝收的感覺。如京墨、烏茜、佩蘭、重樓、崖香、忘憂、空青、澤蘭、兒茶、青黛、白頭翁、飛刀劍、女兒香、鳳凰衣、漢宮秋,等等。在這樣的文化熏陶下,中成藥的名字理當“有文化”。前面提及的“玉屏風”就是一個鮮活的例子。
可惜這種文化傳承,在中成藥命名的過程中,受利益考量約束,出現了一些亂象,這是令人遺憾的。
瀟湘晨報采訪到的一位市民直言:每天鋪天蓋地的藥品廣告誇誇其談包治百病,不知害了多少有病亂用藥的人,尤其是老人。中成藥的命名就應該根據藥物真正的用途命名,不能讓人產生歧義和誤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