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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快遞第3次投遞可另收費引爭議
http://www.CRNTT.tw   2016-08-02 12:43:42
2015年11月19日,江蘇省南京市,河海大學校園外的路上大堆的快遞。
  網上購物、外賣訂餐如今越來越時興,但你是否遇到過剛出門辦事就接到快遞員電話的尷尬?而快遞員的難處也愈發得到社會理解,一個快遞多次投遞不成功,甚至還有一言不合就被收件人打罵的事件發生。

  7月30日,江蘇省通過《南京市郵政條例》,從今年9月1日起,因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原因,經兩次免費投遞後尚未投交的快件,收件人仍需投遞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可以收取額外費用。同時,條例也規定,收費前應事先告知收費標准。

  規定一出,引發社會討論。有網友表示,如何證明“兩次投遞不成功”?如果只是打了兩個電話就說沒投遞成功要收費,顯然不合理。甚至有網友擔心,規定實施後,會不會造成快遞員或快遞公司為了額外收費而人為制造2次投遞不成功的情況。不過,也有網友表示支持,認為多次投遞不成功,收件人應負一定責任。

  有專家表示,新規符合國家標准的相關規定,也符合快遞派送合同關系中“快遞公司派送2次”的義務規定。對於這項規定,有專家表示,這是厘清了投遞人和收件人的權利義務,會促進快遞行業健康發展。但也有快遞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額外收費具體如何操作并不明確,且可操作性不強,并且會增加快遞公司的舉證、收費等行政成本。

  對於第3次投遞額外收費的新規,某快遞公司的投遞員小李告訴記者,他對額外收費并不特別關心,他更關心的是能一次把快遞送到。“多收錢能收多少?收的錢能補償給我們嗎?我們只希望能把快遞一次送到,好多送些件。”小李說。

【贊成】

  @歸墟小仙:支持,在快遞提前通知的情況下還未能去領快件必須為浪費別人的時間買單,世界是多元實時的,不是圍繞你個人轉的,不支持的人你自己領去。

  @續續上上簽:有的人覺得自己很了不起,明明快遞小哥給他打電話約好了投遞時間,結果送去的時候三番兩次不在。還抱怨人家送貨不及時。對付這種人就需要收取費用,你看他還會不會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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