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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調研:台胞在大陸社會融入現狀、啓示與對策
http://www.CRNTT.tw   2024-01-31 15:01:52
 
  (二)不同年齡階段的台胞社會融入存在差異

  在不同年齡階段看,與台灣青年不同,青壯年台胞在大陸社會融入的過程,體現了“從經濟到身份”的線性發展模式。這一社會融入模式,既可能是不同世代間的差異,也有可能來自長期居住的影響,有必要更進一步探究。結合本研究調查結果以及前述研究的結論,19-39歲——也就是廣義上的青壯年——台胞在陸社會融入狀況,比較接近於楊菊華對融入模式進行分類當中的“選擇型融入”模式,即“流動人口在勞動就業、經濟收入、社會福利等方面可能與當地人群並無明顯二致,其行為舉止也符合目的地的規範要求,但在文化方面卻既接受流入地的文化,也保留自己的文化傳統與特色,二者兼具,且在身份認同方面與自己的家鄉更為親近,保持著與流入地的心理距離”。⑧與29歲以下的台灣青年學生在陸社會融入的過程不同,29-39歲的青壯年台胞具有自己獨特的融入軌道。

  (三)經濟融入並不必然帶來身份和心理的認同

  台灣青年的社會融入過程在多維度上同時展開,經濟融入並不必然帶來身份和心理的認同,而後者對青年長期在陸生活的影響十分顯著。青壯年台胞的社會融入過程則更符合傳統“經濟-身份”的線性發展模型,他們更加“功利”,一個良好的發展環境,就能夠吸引他們落地生根,即使這可能意味著他們需要忍受一些異質的價值觀和理念。這就要求我們對台胞的工作應該有的放矢,根據不同的群體,著力於不同的方面。

  六、促進台胞社會融入發展政策的改進建議

  本研究實證結果中發現的問題非常具有代表性。“此心安處是吾鄉”,就如何解決這些問題,提高台胞在祖國大陸的社會融入程度、促進國族認同,本研究提出以下幾點政策建議:

  (一)在頂層設計上將提高台胞社會經濟融合程度置於促進國家統一的政策高度

  1.各級政府在頂層設計上提高促進台胞社會經濟融合的政治站位

  在頂層設計上將促進台胞社會經濟融合作為促進國家統一、加強心靈契合和培養兩岸統一人才的重要策略予以重視,在頂層設計上明確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的指標框架和內涵,各部門及地方性對台措施不僅僅聚焦於部門利益、減少管理壓力或本地經濟發展需要,更要提高國家政治站位。

  2.完善和細化惠台政策

  國家層面要儘快針對不同社會融合領域出台有針對性的具體政策和操作指引細則,明確責任主體,使得各項惠台政策落實落細。儘快將台胞證和台胞居住證改為18位,對於認可一中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台胞,既提高其在大陸工作生活的便利和保障其同等待遇,也作為獲得各項對台優惠政策和當前及今後相關工作機會的優先對象,精準幫助認同統一的台胞獲得更多的發展,形成示範帶動效益。

  3.有效擴大台胞就業和參政、議政渠道

  相關政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應該有效擴大台胞的工作機會,遴選優秀台胞參與當地建設和兩岸事務工作,拓展其在各級人大、政協等參政議政的渠道,使其從我們工作的對象成長為促進兩岸社會經濟融合的主體和促進者,幫助其深入瞭解和接受中國特色的、執政為民的民主體制和社會治理機制,為整合台灣地區資源和發展經驗與當地社會經濟發展連接、共謀產業鏈銜接和市場開發等建言獻策和搭建橋樑,進而成為促進國家和平統一的推動者,也為統一後“一國兩制”下的台灣有效治理培養更多建設人才。

  (二)構建大陸惠台服務信息平台,拓寬台灣同胞融入大陸經濟發展的信息渠道

  1.加強對台信息平台建設

  2.設立涉台服務專窗

  3.提高對台政策和信息彙整和傳遞的質量

  (三)拓寬台胞參與當地社區生活的機制,創造友善、全納的共同生活工作環境

  1.拓展參政議政渠道

  充分發揮台辦、台聯、台盟以及人大、政協的作用,建立台胞服務中心和參政議政渠道,吸納社會融入強的台胞為當地發展和兩岸融合建言獻策,並參與服務台胞工作。廣東省在促進各級台協發展基礎上,省台聯、省海外聯誼會、廣州市台聯等社團都在近年換屆時吸納了台胞成為特別理事的做法,是很好的探索。

  2.形成社會參與機制

  充分發揮青少年組織、工商聯、婦聯等社會組織以及基層社區與所在企事業單位的力量,拓展其參與當地社會生活的參政議政渠道和與當地社會網絡的聯結。這並不意味著為台胞提供超國民待遇或者過度的關懷,而是創造一個友善、包容、多元的生活工作環境,積極拓展台胞與大陸的正規人際關係網絡,降低他們嵌入到在地社會的門檻。

  (四)針對不同台胞群體,分類制定社會融入推動機制

  針對不同台胞群體的現狀與特點、需求,定制化地建構分門別類的、多層次的社會融入推動機制。

  1.面對台灣青年的社會融入推動機制

  2.面對青壯年台胞的社會融入推動機制

  3.對於老年台胞的社會融入推動機制

  (五)從促進台胞對所在城市的認同,以點帶面提高其對中華民族的歸屬感和一個中國的認同感

  由於兩岸社會制度和意識形態差異,一個中國的國家認同需要長時間培養與轉變,因此要珍視台灣同胞對所居住地事務的關切,特別要培養青壯年台胞對在地的關心。優先著力塑造台胞對所居住城市、所在文化、經濟區域(如廣府文化圈、粵港澳大灣區)的認同感與歸屬感,特別是以經濟發展融入帶動社會深層次的融入。

  總體而言,兩岸社會融合不一定全盤推進,或可從點到面,從經濟、生活、文化到心理的融入,從個人到群體,從廣州這一類發達的、台胞認同度高的城市帶動其他城市或地區,逐漸拓展,尤其提高其感同身受的切身體會,並發揮其對島內親友等朋輩群體的積極影響,甚至為社會融入高的台胞優先拓展其參與各項對台工作的就業機會,切實提高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的程度和效益。

  註釋:

  ①Collin, Hugh, "Discrimination, Equality and Social Inclusion", The Modern Law Review, 2003, Vol.66(1):16-43.

  ②朱磊:《兩岸社會融合發展的現狀與階段》, http://www.crntt.com/doc/1048/2/9/1/104829151.html?coluid=0&kindid=0&docid=104829151&mdate=1122002323。

  ③黃匡時,嘎日達:“農民工城市融合度”評價指標體系研究——對歐盟社會融合指標和移民整合指數的借鑒[J].西部論壇,2010,(09):27-36.

  ④楊菊華:《從隔離、選擇融入到融合:流動人口社會融入問題的理論思考》,《人口研究》,2009年第1期,第17-29頁。

  ⑤ 李海燕:《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的內涵與指標體系分析》,《中國評論》,2018年第10期。

  ⑥陳超、蔡一村、張遂新:《“實用主義的過客”:台灣青年在大陸社會融入的指標建構與現狀評估》,《台灣研究集刊》,2018年第1期,第15-25頁。

  ⑦同⑥。

  ⑧同④。

  作者簡介:李海燕,廣州工商學院國際教育學院特聘教授、廣州大學台灣研究院教授;蔡一村,廣州大學台灣研究院助理教授;張魁峯,廣州大學商學院教授(台籍教師);馬正義,廣州大學台灣研究院副教授;陳明麗、郭明,廣州大學台灣研究院助理教授;江雪瑩,廣州大學教育學院碩士研究生。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23年11月號,總第3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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