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次國家報告評估結果顯示,我國生物多樣性履約取得積極進展。實現並超越了設立陸地自然保護區、恢復和保障重要生態系統服務、增加生態系統的複原力和碳儲量等3項愛知目標,生物多樣性主流化、可持續管理農林漁業、可持續生產和消費等13項愛知目標取得良好進展。下一步需要通過完善法律法規體系,加強科技支撐能力,最終遏制生物多樣性下降的總體趨勢。
三、未來展望
《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方大會第十五次會議即將在雲南昆明召開,世界各國將齊聚一堂,共商全球生物多樣性治理大計,制定新一輪的“2020年後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對未來十年乃至更長時間的全球生物多樣性治理做出規劃,這將是此次大會的重要成果。我國將積極參與制定這一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全球戰略文件,通過總結梳理國內履約經驗,為未來全球生物多樣性治理貢獻“中國智慧”。在框架通過後,我國將修編《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畫》(2011-2030年),與框架中的主要任務對標對表,確保《生物多樣性公約》確定的優先任務在國內繼續得到執行和落實,為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2050願景和《生物多樣性公約》三大目標繼續做出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