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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華社) |
中評社北京12月14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日前,雲南省紀委監委對馮家聰、劉明、鄭蜀饒、孫小虹、許紹政等5人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通報。
1.雲南省人大常委會原委員、內務司法委員會原主任馮家聰違反工作紀律問題
經中共雲南省委批准,雲南省紀委對雲南省人大常委會原委員、內務司法委員會原主任馮家聰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2006年6月,馮家聰在擔任雲南省人大常委會委員、內務司法委員會主任期間,違反《雲南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司法案件實施監督的規定》,不正確履行職責,利用職務影響干擾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孫小果申訴案啟動再審,造成嚴重後果和影響,其行為違反了工作紀律。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雲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雲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馮家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雲南省審計廳原黨組書記、廳長劉明違反組織紀律、工作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問題
經中共雲南省委批准,雲南省紀委對雲南省審計廳原黨組書記、廳長劉明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1996年,劉明在擔任昆明市五華區區委書記期間,為李橋忠轉業安置提供幫助,收受李橋忠送給的財物;2006年,劉明在擔任臨滄市委副書記、市長期間,受李橋忠(孫小果繼父)請托,請時任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趙仕傑為孫小果再審改判提供幫助,收受李橋忠送給的財物,其行為違反了組織紀律、工作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雲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雲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劉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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