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是決定性因素。看不到中國的制度優勢,既難以解釋所取得的成就,也難以保障已經取得的成果,更難以實現未來可持續的發展。但同時制度建設也是最難的。近代以來直到今天,很多人一直期待著會從“天”上掉下來一套好制度。一些人更迷信西方制度,以為移植了西方制度,就可以輕易強大。但恰恰這一點早已經被證明是失敗的。二戰後,很多發展中國家簡單地選擇了西方制度,把西方制度機械地移植到自己身上。不僅沒有促成當地社會經濟的變化,反而阻礙著社會經濟的發展。
而自主的制度建設和改進正是中國十八大以來的要務。十八大以來的“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相互配合、相互強化,造就了今天人們所看到的一整套制度體系。
創造性地轉化自身文明
在基本經濟制度方面,中國已經形成了“混合經濟制度”。具體地說,就是“三層資本構造”,即頂端的國有資本、基層以大量中小型企業為主體的民營資本、國有資本和大型民間資本互動的中間層。這個經濟制度可以同時最大限度發揮政府和市場的作用。各種經濟要素互相競爭和合作,造就了中國經濟的成功,同時它們之間也存在著互相制衡的局面。因為一旦三層資本失衡,經濟就會出現問題,人們就必須在三層資本之間尋找到一個均衡點。
而在這個過程中,政府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在中國的哲學中,發展和管理經濟永遠是政府最重要的責任之一。政府承擔著提供大型基礎設施建設、應付危機、提供公共服務等責任,而民間資本提供的則更多的是創新活力。過去數十年中國在構造世界經濟歷史奇跡的同時,又避免了亞洲金融危機(1997年)和世界金融危機(2008年),和這個經濟體制密不可分。
在政治領域,西方的“三權分立”體系為黨爭提供了無限的空間,造就了今天無能政府的局面。相反,中國在十八大以來,以制度建設為核心,通過改革而融合了新中國成立以來的基本制度和傳統制度因素,形成了“以黨領政”之下的“三權分工合作”制度,即決策權、執行權和監察權,為建設穩定、高效、清廉的治理制度奠定了基礎。
盡管“三層資本體系”和“三權分工合作體系”仍然有很大的改進空間,但它們已經構成了中國最根本的制度。經驗地說,經濟形式決定社會形式,而社會形式又決定政治形式。三層資本形式塑造著今天中國的社會結構。同時,中國的政治過程又是開放的,不同資本和社會形式都可以進入這一開放的政治過程,參與政治過程,有序地主導和影響著國家的進程。
中國的制度模式不僅促成了中國成功的故事,也為那些既要爭取自身的政治獨立又要爭取經濟社會發展的國家提供另一個制度選擇。中國的經驗表明,制度建設不能放棄自己的文明,但需要開放,對自己的文明進行創造性地轉化。凡是文明的才是可持續的。只有找到了適合自己文明、文化的制度形式,人們才可以建設一套行之有效和可持續的制度體系。虛心學習他國經驗很重要,但學習的目標不是把自己變成他國,而是要把自己變得更好、更像自己。這是普世真理,中國成功了,其他國家也會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