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工業革命來了,並且非常快地全面走進我們的家庭、工廠等方方面面。達沃斯世界經濟論壇主席施瓦布說,以前的幾次工業革命準確說應該叫“演化”,因為從興起到全面開展要幾十年的時間。而這次的工業革命是真正的“革命”,如海嘯一般,你剛剛看到一點跡象,大潮馬上就到了。
面對如此迅猛的革命,我們該怎樣應對呢?很多人首先想到要發展技術,因為是人工智能、機器人、大數據等科技引領的革命,帶來了新的產業革命和工業革命。但儘管如此,新工業革命發展帶來的影響,卻不是靠發展技術能完全應對的。制度的變革和創新非常必要。
首先,在政府、企業和機構內部管理層面要有制度創新。第四次工業革命是以信息技術的廣泛應用為代表,雲計算、移動互聯網、大數據等技術對每個社會基本單位的業務都在造成影響。這就要求各個單位的管理模式、管理思路發生重要改變,以適應技術進步。比如大規模在線教育的應用,就對學校的管理制度造成挑戰。怎樣管理好這種新的教學方式,讓教育與學習更有效果,傳統的“教務處式”教學管理以及對師生的管理模式都要改變。
其次,在宏觀的國家政策、法規和法律層面要有新的安排。以無人駕駛為例,其實從技術上看已經基本成熟。2016年,時任美國總統奧巴馬在著名科技雜誌《連線》上說:“這項技術已經基本成熟。”而且很多技術專家和相關公司的高管都發表過相同觀點。那麼,無人駕駛汽車為什麼還沒有大規模上路呢?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現有法律的限制。各國道路交通法允許無人駕駛汽車上路行駛嗎?無人駕駛汽車發生了交通事故,責任該怎樣認定?這些法律問題的解決,才能為技術產品的應用創造空間。
2017年5月12日,德國聯邦參議院投票通過該國首部關於自動駕駛的法律規定,允許自動駕駛汽車在特定條件下代替人類駕駛。這使德國成為世界首個制定無人駕駛汽車法律的國家。法律明確規定,配有自動駕駛系統的汽車內將安裝類似“黑匣子”的裝置,記錄系統運作、要求介入和人工駕駛等不同階段的具體情況,以明確交通事故責任。如果事故發生在人工駕駛階段,則由駕駛人承擔責任;如果發生在系統運作階段,或由於系統失靈釀成事故,則由汽車製造商承擔責任。
那麼,是不是做了相關的制度創新,制定了相關的法律法規,我們就能夠從容應對第四次工業革命的挑戰了呢?還不夠!新工業革命將對社會結構和關係造成影響,國家還需進行更深層次的思考。在看到技術進步給人類帶來新的舒適和便利的時候,更要關注那些由於技術創新受到負面影響和衝擊的人。比如,由於機器人的應用,很多工人要失業了,由於人工智能的快速發展,不少白領面臨再就業的挑戰。
另外,新工業革命或將進一步拉大社會收入分配的差距,導致一些人占據社會過多的資源。美國哈佛大學丹尼•羅德瑞克教授等提出,政府要全面參與技術創新成果產業化階段,在科技創新產品走向市場的過程中,同創新的企業家一起承擔創新的風險,分享創新收益,然後再把創新的經濟成果分配給大眾。他建議應該像當年做好社會保障建成“福利國家”那樣,從更深的層面調整政府支持創新的做法,避免科技企業家成為創新寡頭。
雖然上面的這些建議和思考還存在很大爭議,但是這樣的思考和探索值得社會各界,尤其是政策和法律制定者參與其中,為人類的未來做好制度準備。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道格拉斯•諾斯認為,工業革命與其說是技術革命,不如說是一場制度革命。第一次工業革命之所以在英國發生,諾斯認為得益於英國的社會制度。有限責任公司制度、金融制度、知識產權保護制度,以及英國的民主制度,使得珍妮紡紗機、瓦特蒸汽機引導的新技術革命在英國發生,進而帶動工業革命,從而使人類邁上工業化道路,開啟現代化進程。現在,人類又處在新工業革命前夕,只有做好制度變革和創新,工業革命才能像過去幾次一樣,造福人類,彰顯文明的光彩!
來源:環球時報 作者:王元豐(北京交通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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