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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車“負面清單”待商榷
http://www.CRNTT.tw   2016-07-25 11:11:55
  中評社北京7月25日電/近日,中國互聯網協會分享經濟工作委員會聯合滴滴出行,於7月11日發布移動出行駕駛人員禁入標準,首次明確網約車駕駛人員資格審查的“負面清單”,即有重大、暴力和危害公眾安全的犯罪,嚴重治安違法,交通安全違法等三大類違法犯罪記錄及患有精神病的人員都將禁止進入移動出行平台。

  此前,網約車平台還相繼推出過人臉識別、電話加密、一鍵舉報求助等新技術措施,以求保證乘客的合法權益。

  但事實證明,這些早前推出的手段似乎並沒有起到很好的作用,各地網約車司機威脅、辱罵毆打甚至搶劫強姦乘客等的情況時有發生。

  在乘客開始為自己的人身安全擔憂的時候,網約車平台列出了“負面清單”,在為消費者提供自我保護手段之外,試圖從實施傷害的根源上予以限制,設置司機的准入門檻。

  然而這份“負面清單”的設定卻值得商榷。

  首先,直接將有前科人員排除出專車司機行列,頗有一刀切的嫌疑。讓有前科的人擁有一份工作是他們重新融入社會的快捷有效的方式,社會也應當給予他們這樣的機會。“負面清單”將有前科的人排除,對於他們來說無疑是一個重大打擊。

  其次,只允許沒有前科的人成為司機,不一定就可以規避危險。不少侵害乘客權益的專車司機並沒有什麼不良記錄,更沒有前科。例如今年4月,武漢王某持仿真槍搶劫、強姦女乘客的事件,滴滴官方給出的回應中便提到,王某並沒有犯罪和不良駕駛記錄。那麼依據“負面清單”中的條件,如王某這樣的潛在威脅者依然無法從網約車司機行列中被剔除。

  由此,筆者認為,相較於將前科人員完全剔除出名單,更重要的是,利用多方面信息,完善甄別網約車司機個人信譽、行為等相關背景調查的手段,有針對性地設置准入門檻;同時,加強對乘客評價的重視程度,對即使出現微小不良行為的司機予以及時的處理,從而對有不良企圖的司機起到震懾作用,以改善乘客們的乘車環境,逐漸形成網約車行業良好優質的市場秩序。

  對於網約車這樣的新鮮事物,社會當然應該給予一定的寬容和耐心,但是,這並不應該成為網約車一再出現問題的借口。萬不可借著“新鮮事物”的名頭,單純等待市場形成規範和機制,而在此期間,罔顧乘客權益。

  當然,能夠主動制定相關行業規定,並且採取各種科技手段來保護消費者的權益,積極改善乘車環境是可取的。希望網約車平台與相關部門攜手,進一步制定完善科學的規定,並且切實貫徹執行,從而保障消費者和在平台上守法運營約車的司機的權益,這才是社會希望看到的結果。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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