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15日電/“對待新生事物,絕不能止步不前,墨守成規。網約車作為新生事物,給乘客帶來良好體驗,要給這種服務方式一個合法的出路。”交通運輸部部長楊傳堂14日在人大記者會上回答提問時表示,對網約車不搞“一禁了之”,而是鼓勵創新、規範發展。
作為一種在中國市場上的新生事物,網約車至今仍行走在法律的邊緣地帶,因為從現有法律法規來看,沒有取得營運許可的人員和車輛對外提供客運服務並不合法。但即便一些地方對網約車開展查禁行動,這種新業態不僅沒有被消費者拋棄,反而占據的市場份額還在不斷擴大。究其原因,在於它滿足了消費者的出行新需求。這種“新”主要體現了更加強調性價比,更加注重服務質量和便捷程度。可以說,網約車提供的是一種及時跟上消費需求的有效供給,高度契合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方向。除此之外,網約車也體現了分享經濟,也是“互聯網+交通”的一個成果。在鼓勵創新發展的時代大背景下,我們沒有任何理由不鼓勵網約車這種新業態創新,沒有任何理由不提供於法有據的法律保護。讓人欣慰的是,從上海發放國內首張互聯網專車牌照,到《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征集意見稿出台,再到交通運輸部的最新表態,可以感覺到網約車的合法之路正越走越近。
給網約車一個合法的出路,不僅僅是鼓勵這種新業態發展,同時也是規範其健康發展。換句話說,儘管網約車深受市場歡迎,卻不能任由其野蠻生長。市場天生逐利,倘若缺乏有效監管,網約車也會暴露出侵害公眾利益的一面。比如說,一些車主李代桃僵、部分車輛資質偷梁換柱、大量外地車輛無序湧入,已經對乘客安全和城市交通產生了負面影響。這是市場的弊端,也恰是政府監管不該缺位之處。因此,對待網約車既不能一放了之,也不能一禁了之。一放了之,是管理不負責任的表現;一禁了之,是背離市場規律的表現。這兩者皆不可取,唯一正確之道就是“鼓勵+規範”。一方面要給網約車提供一個公平法治的市場准入環境,讓其自身接受市場優勝劣汰的檢驗;另一方面要針對市場的先天弊端,對網約車進行正當合理適度的監管,維護公眾權益,保證其健康發展。實質上,網約車發展也是觀察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一個切口——既要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又要更好發揮政府的作用,“看得見的手”和“看不見的手”都必須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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