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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車司機禁入標準為安全乘車保駕護航
http://www.CRNTT.tw   2016-07-13 13:45:13
資料圖(來源:新華網)
  中評社北京7月13日電/7月12日,中國互聯網協會分享經濟工作委員會聯合滴滴出行發布了移動出行駕駛人員禁入標準,首次明確網約車駕駛人員資格審查的“負面清單”,有重大、暴力和危害公眾安全的犯罪、嚴重治安違法、交通安全違法等三大類違法犯罪記錄以及精神病的人員,都將被一票否決、禁止進入移動出行平台。

  事實上,自網約車誕生以來,網約車運營模式就因安全性和行業規範不足備受爭議。尤其是,專車運行公司忽視對專車車主資質背景的審查以及上崗培訓,導致不少有犯罪前科的人員進入該行業。例如,今年3月,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的通報顯示,深圳市網約車駕駛員中發現有吸毒前科人員1425名、肇事肇禍精神病人1名、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員1661名。

  當然,我們的社會是寬容的,應該給予有劣跡者重新做人的機會,但寬容不應以多數人的安全為代價。毆打、性騷擾、搶劫並殺害等網約車司機的種種惡劣行為被不斷曝光,其中不乏上文提到的三種類型人員。

  業內人士認為,之所以網約車亂象層出不窮,其源頭在於網約車平台。目前,絕大多數C2C出行平台都採用加盟模式,為了搶占市場占有率,降低門檻、降低審核標準、放鬆對司機的把關,致使管理漏洞百出,惡性事件不斷。

  其實,無論是出租車,還是網約車,無論是便捷,還是實惠,“安全”總是最為基礎的前提。因此,在去年10月,交通部公布了《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全國各地也在陸續開展整治網約車的專項行動,意在為人們的乘車安全保駕護航。但遺憾的是,專項治理行動沒能從根本上遏制網約車亂象的發生。

  本次首個網約車司機標準的發布,進一步明確了網約車司機的准入門檻。可以預見,網約車司機的犯罪行為將會減少。但要徹底終結網約車亂象,還需在安全監督管理上內外合力、雙管齊下。有專家表示,既要求平台內部對其平台下的車輛進行審核、管理,保證乘客使用的安全,又需要政府部門從外部對平台進行必要的監管,形成外部壓力,防止平台只考慮商業利益而忽視安全監管,最終形成“政府管平台,平台管車輛”的監管體系。

  網約車成熟的運營規範和監管體系,不可能在短時間內一蹴而就。但隨著國家的規範舉措越來越完善,我們期待網約車盡快脫離野蠻生長的時代。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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