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依照前述的要求,必須采取更大努力改革——而不是推翻——全球治理體系,其目的是不僅修正“不公正和不合適的安排”,而且管控一系列日益具有挑戰性的全球問題。
第三,對先前的各類改革的推動要求作出更大努力去保護和推動發展中國家在全球秩序內的利益。
第四,全球秩序的核心特點以及由此導致的任何全球治理體系的基石必須是“主權平等原則”。
第五,國際關系中核心的國家主權原則也必須在國家行為的新領域——例如網絡領域——正在出現的規範中得到體現。
第六,全球治理體系必須推動開放經濟體系的維持或擴大,并促進對保護主義的抵制。
“新型國際關系”重改革
多年來,中國領導人頻繁強調需要讓國際治理變得更為公正、自由、平等和民主。
此外,習近平把這一目標與建立“命運共同體”和“以合作共贏為核心的新型國際關系”聯系到一起。盡管前一種理念已經由先前的中國領導層明確表達過,但“新型國際關系”卻是一個主要由習近平提出的新概念。
許多年以來,中國的高級官員還一再強調聯合國在構建更公正、自由、平等和民主的全球治理體系中的關鍵作用。
為了實現上述目標,中國領導人尤其著重強調需要加深和擴大對現有全球治理體系的改革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