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4日電/據上海市場監管官微報道,日前,為了規範本市盲盒經營活動,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共利益,上海市市場監管局根據《民法典》《反不正當競爭法》《電子商務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發布了《上海市盲盒經營活動合規指引》。
明確指引適用範圍
盲盒經營活動是指經營者在事先不告知商品具體型號、款式或服務內容、提供方式的情況下,以消費者隨機抽取的方式銷售特定範圍內商品(包括服務)的經營模式,包括互聯網、實體店、自動販賣機等銷售形式。
《指引》適用於上海市行政區域內的盲盒經營者,以及向本市消費者銷售盲盒商品的其他經營者。包括以盲盒為主要經營業態的主體、以促銷宣傳為目的零星開展盲盒經營的主體和為盲盒經營提供推廣、策劃、營銷等服務的主體。
劃出盲盒經營紅線
盲盒經營活動應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營範圍一般在生活消費、文藝娛樂等領域內。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禁止銷售、流通的商品,不得以盲盒形式進行銷售。
對銷售資質、存儲運輸、使用條件等方面有嚴格要求的商品,不得以盲盒形式進行銷售,如特殊食品、藥品、醫療器械、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活體動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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