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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樓市調控政策八項措施
http://www.CRNTT.tw   2016-10-05 11:57:44
 
  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員為本市戶籍居民的家庭)繼續執行限購2套住房的政策;本市戶籍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在本市限購1套住房;能提供自購房之日起計算的前5年及以上在本市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對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嚴格按照有關政策執行。購房時間的認定,以在本市房地產主管部門信息系統網簽購房合同的時間為准。

  五、加強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項目銷售價格管理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接受主管部門對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項目銷售價格的指導,對項目申報價格明顯高於周邊同類在售項目價格或本項目前期成交價格或周邊同類二手房價格的,市場監管和規劃國土部門暫不辦理價格備案、暫不核發預售許可證或暫不辦理現房銷售備案。

  對已取得預售許可和現售備案的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項目,主管部門實時監測銷售行為;對超出備案價格、擅自提價且不接受主管部門價格指導的開發企業,立即停止網簽並責令企業整改。

  六、進一步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經深圳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商定,對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作以下要求:

  對購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無房且無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繼續執行貸款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購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無房但有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購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擁有1套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

  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銀監局將繼續加強監管並指導各商業銀行分類調整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各商業銀行應嚴格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並進一步加強住房信貸風險控制。

  七、嚴厲查處房地產市場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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