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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香港絕不能向暴力妥協
http://www.CRNTT.tw   2019-07-04 10:22:02
  中評社香港7月4日電/城大法律系副教授、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與逾百名法律界人士,發表聯署聲明,嚴厲譴責暴徒肆意破壞立法會。聲明譴責暴徒破壞公物、塗污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區徽、撕毀基本法,撼動“一國兩制”底綫。聯署的法律界人士強調,香港絕不能向暴力妥協,極端暴力分子必須承擔法律責任。有大律師表示,衝擊立法會大樓的暴徒有可能觸犯《公安條例》,定罪可被判監14年。\大公報記者 龔學鳴

  梁美芬昨日聯同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中律協創會會長陳曼琪、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丁煌等人,在立法會外召開記者會,交代法律界聯署譴責暴徒衝擊立法會大樓,指出截至昨日中午12時,有135名法律界人士簽名,包括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資深大律師清洪、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曉峰、立法會議員吳永嘉、前律師會會長何君堯、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顧敏康等。

  聲明指出,2019年7月1日是立法會歷史上最黑暗的一日。一班暴徒攻入立法會,肆意破壞立法會內的公物,撼動“一國兩制”的底綫,更摧毀了香港立法會超過100年以來建立的尊嚴。“任何珍惜香港法治和議會制度的人,都絕對不能接受這種奇恥大辱。”聲明續指,暴徒的行徑超出反對《逃犯條例》修訂的範圍,顯然是別有用心的政治主張,為的是破壞“一國兩制”形象。

  聲明又稱,暴徒為了一己政治目的擾亂香港秩序,行為已經超越了香港人的底綫,香港絕對不能向暴力妥協,極端暴力分子必須承擔起法律責任。“我們嚴厲譴責暴徒衝擊、破壞、侮辱立法會的暴行,全力支持警隊嚴正執法,將暴徒繩之於法,維護香港社會安寧。”

  聲明強調,作為法律人(包括律師、大律師、法律學者、法律系畢業生和學生)在這時候必須向市民清楚表達,這些暴徒的惡行完全是超越了一個法治社會的底綫,絕對不能縱容。不然,香港後患無窮,連“一國兩制”的根基都會被動搖。以和平理性非暴力反對立法的市民也應該挺身而出。

  破壞立會暴徒可囚14年

  至於暴徒當晚可能觸犯的罪行,丁煌表示,根據《公安條例》,參與暴動的人如非法拆掉或摧毀,或非法著手拆掉或摧毀任何汽車、電車或纜車、航空器、船只、建築物、鐵路、機器或構築物,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14年(罪行詳見右表)。

  梁美芬強調,政治是妥協的藝術,大家政見不同,但無可能其中一方全勝。“其實政府已作出重大妥協,連美國駐港總領事都認為撤回跟暫緩,政治上是沒分別。為何大家一定要人接受他們(反修例人士)百分百的事,而根本提出的事有些事是沒可能,有些是違反香港法治,我們是沒辦法同意。”

  (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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