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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兩岸關係中的主權與治權
--兼論“一國兩制”台灣模式
http://www.CRNTT.tw   2017-03-31 00:23:18
美國當選總統特朗普與蔡英文直接通電話,引起輿論嘩然。
  中評社╱題:論兩岸關係中的主權與治權--兼論“一國兩制”台灣模式 作者:尹寶虎(北京),海峽兩岸關係法學研究會秘書長、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協同創新中心兼職教授

  2016年民進黨全面執政後,隨即採取全面“去中國化”動作,不惜一切擁抱美、日。兩岸關係急轉直下,重新走冷。在此情境之下,討論兩岸未來統一模式無異對牛彈琴。其實,兩岸之間的根本對立不僅在於“統”“獨”,更在於民進黨極端民粹主義思想和對抗性地緣戰略選擇。要看清這一點,就有必要從主權、治權角度重新認識大陸對台“一國兩制”方案和民進黨台獨主張的實質含義。美國的“一個中國”政策也有必要從主權、治權角度才能得到準確理解。循此思想方法或許還有可能為兩岸困局探索出一條和平出路。

  當今國際體系建立在主權國家基礎上。國際法意義上的主權,其核心含義是指對內部事務的最高權力,和對外關係上的獨立平等。治權則是主權的具體實現形式,即一個主權國家對各種內外事務的具體管轄權①,通常由廣義的政府機構來行使,包括立法、執法、司法,涉及政治、經濟、軍事、外交、社會、文化、環境等各領域事務。治權即管轄權、管治權,幾乎可以不斷細分下去。既可以按內外劃分,也可以按領域劃分。主權與治權既有聯繫又有差異,常常可以分開處理。

  有關主權的含義,西方在民族國家形成時期的思想家如讓•博丹、格勞秀斯、霍布斯等,均持主權“至高無上”、“不可分割”、“不可轉讓”說。但自19世紀開始,鑒於民主分權、國際治理、全球化等新的發展趨勢,又有不少西方思想家、政治家持主權“過時”論、主權“變革”論等觀點。實際上,兩類觀點皆言之成理而各有偏頗。

  主權與治權的聯繫與差異
  可以被惡意利用

  主權與治權的聯繫和差異既可以用於正道,也可以用於邪道。最善於將主權與治權分開處理並加以惡意利用的首先是西方殖民主義者。近代西方殖民主義者對亞非拉弱小國家和民族的主權侵犯多是採取漸進蠶食的辦法,將主權與治權分開處理,先不直接吞併對方全部主權,而是逐步蠶食其內外事務管轄權,由輕及重,由小積多,逐步達到對其內外治權的全面控制,這一過程常常長達數十年甚至數百年。始而租借某個場所、小島用於商品堆放、晾曬,繼之要求設立商業口岸和特別海關政策(協商關稅、最惠國待遇,涉關稅主權),然後要求設立學校、教堂(涉教育文化主權),再進一步要求駐軍以保護僑民和商業利益(涉國防主權),或設置公堂以審理僑民案件(涉司法主權),最後乾脆劃出整塊地方要求管理租稅、社會治安等一應事務(即租界)。過程中有用武力和武力威脅以達到目的,更有利用弱國社會對國際法的無知而矇騙敲詐。近代中國就對西方列強要求片面最惠國待遇、領事裁判、協商關稅等作出讓步時相對無動於衷,缺乏警惕;而對列強要求平等覲見皇帝、設置駐外使館等要求則斤斤計較。通過武力和矇騙手法的混合使用,西方殖民主義者逐步侵蝕被殖民地國家的關稅、外貿、金融、教育、交通、司法、國防等諸多重要領域管轄權。最終達至將其整個民族和國家完全殖民化,使之成為仍然留有國家主權空殼的屬國、被保護地等等。日本東施效顰,後來居上,乾脆將韓國、台灣完全吞併。主權治權之間既存在一般與特殊關係,也存在量變與質變關係。等到一個國家主權攸關行政、經濟、司法、外交、國防等核心領域的管治權都不在自己手裡,則主權就因基本虛化而失去了實質意義。

  二十世紀民族獨立運動風起雲湧,殖民時代走向終結。當殖民地國家獲得主權獨立時,西方宗主國為保持對前殖民地的控制仍然習慣性地採取治權、主權脫離辦法,並不願意乾淨利索地撤出殖民地,而是在交還主權的同時努力保留部分管轄權。比如保留對殖民國家國防、外交的管轄權;或其次,限制原殖民地的國防、外交主權;或壟斷該國的軍事進口和技術培訓;或再其次,保留對重要河道(如巴拿馬運河、蘇伊士運河等)或軍事基地的管轄權等等,不一而足。埃及于1914年成為英國受保護國,1922年獲得獨立,成為獨立主權國家。但英國仍然掌握埃及的外交、軍事和國防。埃及實質脫殖過程在獨立後經歷了數十年才最終完成。英國只是被迫逐步地從埃及的各種管轄權後撤。過程中英國念念不忘的是保留對蘇伊士運河的管轄權。埃及徹底收回蘇伊士運河管轄權還是在1956年打完了第二次中東戰爭之後才得以完成。

  中國同英國談判香港主權回歸時,英國人故伎重演,首先想到的辦法便是將香港“主權”交還中國,而“管治權”仍然由英國人行使,等於中國只收回香港“主權”的法理外殼。後來英國人又提出中國不在香港駐軍,企圖限制中國國防主權。可以想像此類提議當然遭到鄧小平斷然拒絕。迄今攸關香港內部事務,英國方面屢屢藉口《中英聯合聲明》為國際條約性質而主張英國有國際義務和權利“關注”香港“一國兩制”的運作。

  中美在談判台灣問題時,美國人同意與台灣執政當局“斷交”、“撤軍”、“廢約”,但仍堅持保留有條件地出售台灣武器的尾巴,等於保留美國繼續干預中國國防主權的管道,至今這一問題尚未解決。果然美國人隨後又玩弄起積少成多、逐步擴大侵蝕中國主權的把戲。幾十年來,美國逐步提升對台售武級別,傳授和升級武器技術,裝備維修,並拓展軍事情報與培訓合作。近期美國參議院又通過了《2017年國防授權法案》,意圖提升對台軍事人員制度化交往層級,以切香腸方式逐步密切美台安全合作。《與台灣關係法》更是將主權與治權切割、將法律與政治切割的“傑作”,自始即遭到中國政府堅決反對。儘管該法在法理上並沒有將台灣界定為一個主權獨立國家,但所有處理涉台事務無不實質性地將台灣作為一個獨立政治實體對待。

  美國反復強調其“一個中國”政策基於美中三個聯合公報以及《與台灣關係法》。如果將兩者綜合起來看,則美國人的企圖昭然若揭。美國的“一個中國”實際上是將台灣的主權與治權完全分開處理,承認中國對台灣擁有主權,但不承認中國對台灣擁有治權。多年來,美國不斷通過與台灣合作強化兩岸間治權切割,其目標是逐步促使“撤軍”、“廢約”、“斷交”成為具文,使中國對台灣的主權完全空洞化,維持台灣屬於美國勢力範圍。此一進程始終沒有停歇過。同時,美國還利用“沒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和政治人物口頭表述不斷衝撞“一個中國”政策底線。2016年5月16日,美國聯邦眾議院通過有關支持台灣的“共同決議案”,首次將當年美國總統私人信函裡對台“六項保證”列入公開決議案。“六項保證”裡所謂“不與北京事先諮商對台軍售”,即指中國對台灣的防務沒有管轄權;所謂“沒有終止對台軍售時間表”,即指無限期固定兩岸治權切割;而“不正式承認中國對台灣的主權歸屬”更是利用決議案沒有法律效力為掩護公然聲援台獨。

  2016年12月2日,就在美國參議院通過《2017年國防授權法案》的同一天,美國當選總統特朗普與蔡英文直接通電話,在“推特”裡稱呼蔡英文為“台灣總統”。12月11日,特朗普更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質疑“為什麼要受一個中國政策”約束,引起輿論譁然。事後白宮發言人反復出面澄清,美國奉行基於中美三個聯合公報和“與台灣關係法”的“一個中國”政策不會改變。我們不用懷疑白宮公開表態的真誠,但更不用懷疑美國人實際上又在利用三權分立的迴旋空間,和候任總統政策表達效力的模糊地帶,在繼續維持“一個中國”政策掩護下,謀求進一步深化美台政治關係,切割台灣與“一中”的聯結。美台不斷深化和升級的政治安全關係客觀上發揮了保護和促進台獨的實質作用,對中國主權傷害最大。從主權角度看,台灣是中國一部分,但從治權角度看,台灣則更像是美國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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