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反,恰恰是“一國兩制”可以促使台灣在國際地緣政治中處於十分特殊而有利的位置,實現最大程度的獨立自主:既因為“一國”不必成為美、日的附庸,又因為“兩制”而不必接受大陸的體制和單邊安排。台灣由此可以獲得最大的國際空間和自主地位。由於台灣的貿易、投資、財稅、貨幣、航運、環境、文體、司法等體制和政策均不同于大陸且完全自主,大陸不可能代替台灣簽署國際協議。其在治權意義上的獨立自主空間將超過當今許多獨立主權國家。台灣不僅可以在東西間遊走自如,成為雙方努力合作的對象,而且也成為雙方合作的最佳橋樑紐帶,為自己贏得了積極影響各方行為的巨大潛能。
在兩岸間,由於台灣社會制度迎合了西式民主,在國際上佔據話語權,儘管有承認“兩制”的兩岸協議,也不會是大陸試圖改變台灣政治制度,而是相反。經濟上,大陸將極力維護和關照台灣利益,以便維繫台灣人心,阻止台獨勢力坐大。無論是在國家統一前還是統一後,只能是大陸擔心台灣獨立,而不可能是台灣擔心大陸獨立。同時,大陸努力維護台灣自主地位、自由民主和繁榮穩定,也有利於凸顯中國制度的自由多元和促進中西交往合作。因此,無論從消極還是積極角度考慮,儘管兩岸統一建立在實力不對稱的基礎上,但台灣將以小博大,保持著兩岸關係和兩岸協商中十分主動而強有力的地位。這種地位也是台灣在“一國一制”的框架下所不可能具有的。以“一國兩制”實現兩岸管轄權交易合作,台灣付出不多,所得甚大,十分劃算。
在“一國兩制”安排下,台灣在涉外管轄權交易中也處於十分有利的位置,同樣獲得重大利益。在國際上,大陸永遠不會在涉外交往中將台灣視作手裡的籌碼和利用的工具,而是會視台灣為國家核心利益加以維護,這也是大陸不同於美、日的根本區別。因此,擁有“一中”的保護屏障和大陸的實力支撐,台灣的國際交往籌碼和地位將更行強大;無論是進行台日間漁業協定、食品協定談判,還是“美豬”、“美牛”談判,台灣將有更大的底氣和迴旋空間。假如實現徹底台獨而失去“一中”屏障,台灣將獨立面對國際叢林規則,在國際交往中的籌碼也要弱勢得多。台灣與任何人的管轄權交易都只能按照自身實力和價值計;台灣要獲得一點實利,反而要犧牲更多的實質管轄權。這也是台獨只會減弱台灣的獨立自主而不會增強台灣獨立自主的根本原因。
實際上,台灣也不妨將馬英九總統執政時期兩岸基於“九二共識”的和平發展看作是縮小、簡化和不穩定的“一國兩制”,或者看成是兩岸對待主權議題的“擱置爭議,共同開發”。“九二共識”毋寧也是一種管轄權交易,台灣在“親美友日”前提之下“和中”,達成23項各領域合作協定,盡享和平發展紅利;更在台日漁業協定、台菲漁業協定中獲得尊嚴和利益。堅守“九二共識”,台灣何曾吃虧?
台灣或許擔心,以大陸規模實力之大,一旦按照“一國兩制”實現統一,大陸必然“吃掉”台灣。這種擔心看似有理,實則沒有理解“一國兩制”的根本特點。不能否認,大小兩個經濟體和政治體之間除了制度性的影響外,必然可能發生一些非對等的相互影響。這也是國際社會主權平等而治權不平等的重要原因。就像烏克蘭不能不受俄羅斯影響、墨西哥不能不受美國影響一樣。然而,由於台灣不是大陸的利用的手段而是爭取的目的,“一國兩制”安排恰恰可以增加大對小的有利照顧,最大程度地減少大對小的不利影響,有利於台灣在兩岸交往中爭取傾斜性的單邊安排。目前港澳(也包括台灣)對內地在人員往來、經濟安排、司法合作、權益保障等方面均有大量單向的限制措施;此類措施若放在主權國家間必然形同歧視而不可接受。沒有理由相信,接受“一國兩制”的台灣反而需要更多遷就大陸。
適用“一國兩制”後,台灣將因為獨特地位和體制而受到各方青睞。西方沒有傷害台灣的理由,大陸更有呵護台灣的動力。非但台灣民眾可以因此享受最大的安全和福利,且在中西合作、文化交融、促進“大同世界”等方面可以發揮無可限量的作用。甚至可以想像:“一國兩制”下的台灣完全有可能成為一個現代版的“世外桃源”!
從“一國兩制”角度
重新認識台獨
台灣當然不是一個主權意義上的獨立國家。兩岸要落實“一國兩制”,大陸至少應該要求台灣同意就外交和國防展開合作,國家的外交和國防統一應該具有實質性。然而由於大陸無法干預台灣內政,允許台灣保留獨立軍隊,並不強求在台灣駐軍;則兩岸在外交和國防上的統一實質上只能是兩個平等主體間的合作,任何涉及台灣的國家外交和防務政策都只能在台灣同意之後形成。
以大陸現有的設想,兩岸實現“一國兩制”後的中央政府形式可以繼續藉助大陸政權的現有架構,即利用全國人大為全國性立法機關和利用國務院為中央政府。這在形式上確實是把台灣“吃掉”或者“矮化”了,但無論何種政權形式都無法掩蓋兩岸間“一國兩制”係兩個平等主體間合作的本質。而台灣恰好可以利用這種形式,實質性參與大陸內部事務管理,以更多爭取台灣利益。兩岸在統一的形式和實質之間,以及涉內和涉外權力結構上,還可以進行政治交易。其交易原理是:大陸如果在國家統一形式上有所讓步,賦予台灣更多平等(台灣方面有學者提出兩岸可以共建“一中”大“屋頂”),並拿出更多內部管轄權讓台灣參與,則可能越有利於加速兩岸和平統一進程;而台灣在形式上愈是願意接受“矮化”的安排,愈是有利於在兩岸交往中爭取更多實際利益,和對大陸內部事務的深度參與。台灣如果願意拿出更多實質管轄權與大陸合作,則可以獲取的利益空間應該會更大。
國家統一採取什麼形式是一門大學問,可以研究藉鑒古今中外諸多統一模式和憲政架構,並加以創造性地利用。兩岸間“一國兩制”決不可能是港澳模式,也不是某個確定的模式,而是一個開放的框架,有待兩岸通過磋商談判確定框架內涵。中共自周恩來總理主持外交時代起,對事關國家利益的重大政治談判,往往本著設身處地、真誠合作精神,一開始即出盡底牌,去謀守拙;然後堅守底線,堅持不懈,以極大耐心持久談判,爭取對方理解與合作。大陸解決台灣問題的思路與此一脈相承。“一國兩制”台灣模式本質上是一個認定現狀的和平方案,不妨也可視為某種創造性的“擱置爭議,共同開發”,兩岸能否籍此維護國家長久實質統一尚在未定之天。這一模式對台灣自主和自治的尊重是顯而易見的。然而台灣不分藍綠對“一國兩制”同聲譴責,口誅筆伐,無一人有片言隻語的肯定,兩岸互信之匱乏令人感歎!
由於“一國兩制”台灣模式已經接受台灣現有各項內部管轄權的自主地位,國家主權統一的意義將僅僅體現在外交和國防領域,並依賴於台灣方面的合作。因此,明白了這一點就可以邏輯地推論:台獨的主要意圖可能不是為了台灣獨立自主,而是為了在國際政治上始終站在大陸的敵對面。假如台灣視大陸為美國,則台灣必定會擁抱“一國兩制”。拒絕“一國兩制”、尋求完全“獨立”可以贏得在國際上開展政治軍事合作的自由⑤,而只有堅持永遠與大陸對立的目標,獲得這種自由才有實質意義。
實際上,所謂台獨,外因多於內因,地緣政治因素多於主權因素。如果有人認為早期的台獨運動還有一些反對國民黨專制、爭取民主的工具色彩,則在台獨政黨已經登堂入室、兩度執政之後,一個要通過“轉型正義”徹底整垮反對黨,並且不惜一切倒向美日的政黨,實際上走到了自由主義民主的反面,也與獨立自主的追求背道而馳。為了實現台獨,就要維持兩岸敵對,為此不能不極盡抹黑醜化大陸,繼續“恐中”、“仇中”的民粹操作,甚至斬斷台灣的歷史文化根基;還要維持中美對抗,為此不能不竭盡所能深化中美對立,因為中美關係的緩和始終不符合台獨利益。可以說,台獨與台灣尋求獨立自主無關,而是基於一種特殊時空下演變而成的極端民粹思潮、冷戰對抗思想和敵對性的地緣政治選擇。
就兩岸關係而言,假如台灣要選擇永久站在大陸的敵對面,則無話可說,只能任由兩岸由對峙甚而走向對撞;假如台灣並不想永久站在大陸的敵對面,則台灣接受“一國兩制”不失為英明抉擇。即便台灣想要站在中外政治安全格局的中立地帶,也有必要強化而不是弱化兩岸同屬“一中”的政治基礎,遠離台獨。
註釋
①本文將“治權”與“管轄權”、“管治權”混淆使用,意義等同,不加區分。
②法國、美國、西班牙、德國、日本等均在吉布地建有軍事基地。中國為解決護航、維和、人道救助後勤補給需要,於2016年3月與吉布地達成協議,在吉建立後勤補給基地。
③有關“民族自決權”和台獨的關係,參閱筆者拙文《臺灣問題與國際法》;該文以筆名“尹成左”發表於2004年2月19日《聯合早報》網路論壇。
④有關台港“一國兩制”模式差異研究,請參閱拙作《“一國兩制”臺灣模式的正解》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14年7月號,總第199期。
⑤台灣目前在世界各國均設立經濟文化代表處等機構,已經享有與外國開展經濟、社會、文化交往合作的高度自由。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17年3月號,總第231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