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面對和處理中華民國問題,是兩岸關係中最敏感、最棘手的問題。 |
中評社╱題:論兩岸政治關係定位中的中華民國問題(上) 作者:王英津(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兩岸關係研究中心主任、政治學系教授
編者按:如何正確面對和處理中華民國問題,一直是兩岸關係政治定位中最複雜和棘手的問題。王英津教授不畏艱難,潛心鑽研,做了深入的探討,從理論和現實的角度系統地梳理、研究了有關此問題的各種論述由來,從理論和實踐的角度進行深入分析並得出自己的結論,為未來兩岸協商談判政治議題,預做理論上的準備。由於全文較長,我們特分上下兩篇發表,敬希讀者垂注。
如何面對和處理中華民國問題一直是兩岸關係發展中最敏感、最棘手的問題。在兩岸互動過程中,台灣方面不斷呼籲大陸方面要正視中華民國的存在,那麼,中華民國是否仍然存在?這一政治稱謂究竟具有何種意涵?目前台灣方面所謂的中華民國在政治學和國際法上該如何被界定?使用中華民國這一名稱將會給兩岸關係帶來怎樣的影響?①1949年中華民國政權被推翻後所遺留下來的這個“剩餘政權”究竟是什麼性質的政權?其與歷史上的中華民國是什麼關係?隨著2015年11月7日“習馬會”的落幕,台灣社會又一次將中華民國問題提上檯面,要求大陸承認中華民國的呼聲甚囂塵上。也有台灣學者說,“習馬會”的舉行意味著大陸承認(至少是默認)了中華民國的存在。如何看到這些說辭?大陸該如何面對和處理所謂的中華民國問題?基於回答上述問題,本文特作如下分析。
中華民國問題:制約兩岸關係發展的瓶頸
如何面對和處理中華民國問題是兩岸關係發展過程中所遇眾多障礙中的最大障礙。中華民國問題極其複雜,盤根錯節,是兩岸關係發展中的主要矛盾,是兩岸政治關係定位所要解決的核心問題,其它問題都是由這一問題所派生或延伸出來的。如果這一問題不能得到適當解決,兩岸關係就難以取得突破性進展。
第一,“中華民國認同”日漸成為台灣社會的最大公約數。“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雖然在其序言中提及中華民國的字眼,但僅止於孫中山創立中華民國而已,從未將台灣與中華民國視為一體。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而言,中華民國已於1949年被推翻,不存在所謂的中華民國問題,僅存在“台灣問題”。②然而,大陸必須注意到,台灣民眾普遍認為中華民國是一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對等的政治實體,這是目前台灣社會的主流共識。台灣方面要求大陸“正視現實”,其旨意就是要大陸正視所謂中華民國存在的現實。雖然台灣藍綠兩大陣營在中華民國問題上的認知存在分歧,但這種分歧並未影響藍綠正在這一問題上相互靠攏。具體說來:其一,民進黨雖然在論述上堅持“一中一台”,但從實際行動上看,其日漸接受中華民國,在兩岸政治關係定位上日漸由“一中一台”轉向“兩個中國”;其二,國民黨雖然在法理上堅持“中華民國是大中國”,但從實際行動上看,其近些年來一直聲稱兩岸當局互不代表對方,意即中華民國代表台灣、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大陸,在此語境下經常將“台灣與中華民國等同”,這與民進黨的“中華民國是台灣”概念非常接近,從而在事實上變成了兩岸“一邊一國”。由上分析不難發現,藍綠日漸趨同於“中華民國共識”,儘管台灣方面聲稱“不統不獨”,但從大陸視角來看,卻是“事實台獨”。“中華民國共識”一旦形成,將對大陸的對台政策形成巨大挑戰,對此,大陸方面需要作出足夠的政治準備。
第二,中華民國問題對兩岸關係發展的制約日漸突出。現階段兩岸互動交流中的商談多屬於事務性商談,基本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故暫時將中華民國問題擱置了起來。但隨著未來兩岸關係的進一步發展,兩岸由事務性協商上升到政治性談判時,能否繼續擱置“一個中國”涵義之爭、回避中華民國問題,對於兩岸雙方(特別是大陸方面)來說,可能是一個挑戰。從短期來看,堅持中華民國不僅是國民黨的政治底線,也是民進黨的政治底線(兩者的區別在於,國民黨的論述是“中華民國在台灣”,民進黨的論述是“中華民國是台灣”),二者目前均沒有鬆動的跡象。③大陸方面不承認中華民國仍然存在固然有其歷史、法理和現實依據,但即便如此,也需要界定清楚目前台灣地區正在運行的自稱為中華民國的這個政治實體究竟是什麼,以及進一步解釋為什麼它與歷史上的中華民國不是同一政治實體。總之,隨著兩岸關係邁向“深水區”,中華民國問題對兩岸關係發展的制約愈來愈大,甚至成為兩岸關係發展過程中無法回避的一道門檻,要想使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不受中華民國問題的困擾,需要在思維上有所創新。
中華民國:已經滅亡,抑或仍然存在?
大陸方面堅持認為中華民國政府已於1949 年被推翻,目前台灣方面所謂的中華民國與歷史上的中華民國並不是同一個政治實體;而台灣方面則堅持認為中華民國自1949年至今依然存在。於是兩岸之間出現了“已亡論”或“猶存論”之爭。
(一)“完全推翻論”VS“不完全推翻論”
關於中華民國是否已經被推翻的問題,兩岸的分歧聚焦於“完全推翻論”與“不完全推翻論”的二元論爭。
1、“完全推翻論”
大陸方面堅持“完全推翻論”,即認為中華民國已於1949 年被推翻,且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取代。其理據是:依照現行國際法的有效統治理論,一個國家內的某個政權只要控制了該國的絕大部分領土,並在相當長的時期內實施了穩定而有效的統治,且得到控制區內絕大多數民眾的認同,該政權就會被承認為合法有效的中央政權,不必全部推翻原來的舊政權並佔據全部領土。據此,“完全推翻論”者認為,中共政權只要在中國境內的絕大部分領土上推翻了國民黨政權的統治,並對中國絕大部分領土實施了有效而穩定的管轄,中華民國政府即被認定為被完全推翻。因此,從法理上說,中華民國已不存在,但國民黨政權敗退台灣後為了維護其自身的合法性,一直沿用1949年以前的政權名稱——中華民國,不僅沿用中華民國的殘餘“國家機器”來治理台灣,而且沿用中華民國的政治符號來教化台灣民眾,久而久之,使得台灣民眾認為中華民國一直存在。
2、“不完全推翻論”
台灣方面則堅持“不完全推翻論”,即認為中華民國並沒有被完全推翻,中共軍隊只是推翻了中華民國在大陸地區的統治,從未推翻其在台澎金馬地區的統治,至今中華民國仍在台澎金馬地區實施著有效管轄和治理,何來推翻之有?針對大陸將其首都播遷到台北作為中華民國於1949年被推翻的理據,台灣方面駁斥道:中華民國首都播遷到台北,並非意味著中華民國被推翻。因為從歷史上看,中華民國首都曾多次播遷,抗日戰爭時期曾從南京遷到重慶,國共內戰時期又遷到廣州。倘若首都播遷就表示中華民國滅亡的話,那麼中華民國何止到1949年才滅亡,1938年第一次播遷時就滅亡了。然而,事實證明,中華民國不僅沒有滅亡,還組織了八年抗戰並取得了最後勝利。據此,台灣方面認為中華民國於1949年之後一直存在,並要求大陸方面正視中華民國存在的事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