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遍民意如此情形下,民進黨等綠營政黨想回到所謂中華民國憲法定位的兩岸關係性質、想回頭接受“兩岸同屬一個國家”這一“九二共識”的核心意涵都很難,更不用說,各綠營政黨的黨綱都清楚明白地定位兩岸為“兩國”,並致力於推進所謂“國家正常化”。現實中,當前的台灣主流社會不僅顯然沒有推進兩岸統一的意願與行動,其政治體系、教育體系與輿論體系基本上是違背所謂中華民國憲法關於兩岸同屬一個國家的規範而基於“一邊一國”的定位在運作,明顯消減了兩岸和平發展與合作交流對國家認同與兩岸統一的促進作用。
台灣普遍民意的改變特別是台灣社會國家認同問題的嚴重性,已經造成認同與主張兩岸同屬一個國家的台灣民眾包括統派在台灣生存與發展都日益困難。誠如一些統派人士感歎的,三十年前,搞台獨是要坐牢的,今天反過來搞統一的要坐牢了。“盲目自由主義”對兩岸根本矛盾演變的忽視和對當前兩岸主要矛盾的誤判,以及對“外溢效應邏輯”的誇大,是其政策取向劍走偏鋒、放任自流的根源。
(三)“積極現實主義”
“積極現實主義”認為,國家認同與統一主要是強迫的,而非自願的。“打鐵還需自身硬”。國家統一包括國家認同建構的首要正能量在於強大的綜合實力,以及基於綜合實力的威懾力與吸引力。其次是政治體系、教育體系與輿論體系在國家意志的要求下配合國家意志強化國家認同。而作為外因的兩岸交流對台灣民眾“兩岸一國”的國家認同的建構作用是有限的,不僅與交流時間長短、交流廣度深度相關,而且需要台灣內部政治體系、教育體系與輿論體系各系統的配合。
“積極現實主義”進一步認為,理論上看,和平發展並不必然會和平統一,和平發展既可能和平統一也可能和平分裂,端看如何和平發展;和平發展邁向和平統一,需要雙方都有共同的意願與相向而行的行動,需要兩岸當局自始至終堅持兩岸同屬一個國家的政治基礎,利用各自的政治體系、教育體系與輿論體系,引領民意,建構與增進“兩岸一國”的國家認同。而現實中,當前的台灣主流社會顯然沒有這一意願與行動,其政治體系、教育體系與輿論體系基本上是基於“兩岸兩國”的定位在運作,明顯消減了兩岸和平發展與合作交流對國家認同與兩岸統一的促進作用。“積極現實主義”因此認為,現階段不能誇大和平發展、合作交流在國家認同建構與兩岸統一中的作用,也不能為了和平發展而和平發展、為了合作交流而合作交流,更要避免和平發展為和平統一設置障礙。
因此,“積極現實主義”基於實力原則,一方面主張不斷增強綜合實力以增強“反獨“的威懾力與“促統”的吸引力,但另一方面同時主張設法把不斷成長的實力透過各種管道與機制轉換成對台的影響力或控制力,強調操之在我、主動介入、積極有為,政策層面包括積極推動兩岸融合發展、“反獨促統”、建構與增進台灣民眾“兩岸一國”的國家認同,以降低將來統一的代價和治理的成本。
“積極現實主義”也堅持把兩岸同屬一個國家作為兩岸和平發展、合作交流的政治基礎、基本原則與前提條件,以有助於保障和平發展邁向和平統一。畢竟,這一堅持有其規範性意義與價值,接受這一政治基礎、基本原則與前提條件,台灣當局、政黨就有義務至少按照所謂中華民國憲法所規範的兩岸同屬一個國家的這一兩岸關係性質定位去規範與引領台灣民意,建構與增進國家認同,而不是放任甚至從事台獨活動,形成“政經分離”、“只和不統”的不利局面。
就大陸對台工作與政策取向而言,無論從學理邏輯還是解決現實問題的需要看,為達成“反獨促統”的目的,也就必須基於統獨立場差異採行“差別化待遇政策”的做法,無論是對台灣當局、政黨、縣市、企業、民眾都宜如此(當然,在對台灣企業、民眾的政策實踐中不宜擴大化,但對那些有確鑿證據證明堅持支持台獨的企業與民眾必須予以嚴肅懲戒)。對認同兩岸同屬一個國家者,就實施“兩岸一家親”包括同等待遇的政策;否則,就是“基礎不牢,地動山搖”。如此,才有助於強大“統一陣營”,弱小“台獨陣營”。
鑒於30餘年來的兩岸交流的經驗與教訓,目前“積極現實主義”正在成為新時代對台工作的主流思想。中國共產黨十九大報告關於祖國大陸對台工作論述體現的精神與要求,就貫穿著“積極現實主義”的對台工作思想。事實上,十九大報告涉台內容,蘊藏著四組辯證關係,或者說四個辯證要求,體現了“積極現實主義”的對台工作思想。
二、全面辯證準確理解中共十九大報告對台精神
中國共產黨十九大報告宣示了新時代大陸對台工作的根本目標與主要任務,闡明了新時代大陸對台工作的基本方針與基本原則,提出了對台工作的重要理念和主要措施,表明了反對台獨的堅定意志和鮮明態度,集中反映了新時代推進祖國統一大業的新理念、新主張、新要求,以及新時代大陸對台工作的基調與對台政策的走向,為新時代如何推進兩岸關係發展指明了方向。總體上看,中國共產黨十九大報告基於“積極現實主義”的對台工作思想,對新時代對台工作與政策提出了四個辯證要求。
(一)國家發展與國家統一
中國共產黨十九大報告宣示了對台工作的根本目標,對國家發展與國家統一提出了辯證的要求。
十九大報告指出,“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是全體中華兒女共同願望,是中華民族根本利益所在”;“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要求”。這不僅是大陸對台工作根本目標(實現國家統一)的再次宣示,而且在闡明國家統一與民族復興的關係中明確了實現國家統一的時間與進程,實際上是在實現民族復興過程中把國家統一這一重大任務提上了議事日程,要求在實現民族復興的過程中實現國家統一。在發展中統一,在統一中復興。這是十九大報告對新時代中國大陸對台工作與發展兩岸關係的根本目標的辯證要求。
在這一辯證發展進程的實踐中,發展與統一議題孰先孰後,端看情勢的變化:在台灣問題不構成發展的主要障礙的前提下,堅持發展優先;一旦台灣問題成為發展的主要絆腳石就會毫不猶豫地踢開這一絆腳石,統一就成為優先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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