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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北京12月16日電/據高檢網報道,日前,四川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成都天府國際機場建設指揮部原常務副指揮長李靈翔(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廣元市人民檢察院向廣元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靈翔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廣元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李靈翔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其擔任四川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成都天府國際機場建設指揮部常務副指揮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