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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旅遊局原副局長姚春明嚴重違紀剖析
http://www.CRNTT.tw   2016-10-24 10:02:54
 
  對抗組織調查的“姚瞞瞞”

  姚春明是副處級黨員領導幹部,有如實向組織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義務。但他無視組織紀律,數次未按規定如實報告其家庭及資產情況。

  經查,姚春明不如實報告其兩個小孩都同時擁有大陸居民身份和香港居民身份的事實,不報告其實際所有價值不菲的物業,不報告其妻子在惠州富力麗港中心購買的商品房等。

  此外,在2013年和2015年,姚春明得知組織正在調查自己時,十分緊張,立即召集朋友張某、親戚程某和大舅子陳某等,統一口徑,對抗組織審查。

  姚春明天真地認為,只要將物業產權悄悄轉移到大舅子或者大姨子名下,就能瞞天過海;只要與親戚朋友訂立攻守同盟,就能抹掉違紀痕跡。然而,他錯了,紙終究包不住火。

  當執紀人員與姚春明談話,問他為什麼要隱瞞個人有關事項,為什麼要逃避組織調查時,他說:“我以為我做得天衣無縫,無懈可擊,沒想到還是暴露了。”

  心存僥幸,耍點小聰明,卻自認為手段高明,沒人知道,這是自欺欺人。姚春明後悔啊,但已經來不及了。

  2016年5月,惠州市紀委監察局給予姚春明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交司法機關處理。(陳惜輝)

  ●執紀者說

  為政之要,貴在廉潔;為官之要,貴在官德。姚春明的腐化墮落過程再次告誡廣大黨員幹部:要常思貪欲之害,做到為政不私,不為物誘,不為名動;要常懷敬畏之心,知曉為官做事的尺度,不越底線、不踩紅線、不碰紀律高壓線,做到“心不動於微利之誘,目不眩於五色之惑”,始終守住一顆清正為民的公心。要慎初、慎權,時刻謹記誘惑就在眼前、失足就在瞬間,時刻保持警惕,清清白白做人,幹乾淨淨做事。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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