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透明度為“零” 政府採購有無腐敗 
http://www.CRNTT.tw   2016-11-03 10:01:43
  中評社北京11月3日電/應當把採購信息公開情況與地方政績考核掛鈎,倒逼地方政府積極公開採購信息。一些地方和部門的政府採購信息公開情況不佳甚至得零分,當與缺少制度鞭策和工作壓力有很大的關係。

  中國社會科學院國家法治指數研究中心和法學研究所法治指數創新工程項目組日前發布《政府採購透明度評估報告(2016)》,認為我國政府採購信息公開情況不理想,主要表現為地市級政府公開情況不佳,其中12個地級市在政府採購信息透明度各項指標考核中全部為零分。

  近年來,一些地方和部門時不時鬧出“天價採購”事件,有的由此暴露出了收受賄賂、中飽私囊的腐敗案件。2013年中國社科院發布的《中國法制發展報告》披露,對四個省的19020件協議供貨商品進行價格對比發現,其中79.86%的商品高於市場價格。這種較為普遍的現象,違反了《政府採購法》中關於“採購價格低於市場平均價格、採購效率更高、採購質量優良和服務良好”的要求,還增加了財政負擔,甚至滋生了腐敗。

  我國《政府採購法》將“公開透明”確立為政府採購的基本原則之一。國務院制定的《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以及財政部制定的《政府採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對政府採購信息公開做了進一步規定,包括採購信息須公開、採購文件須公開、中標和成交結果須公開、採購合同須公開、投訴處理結果須公開等。

  然而,政府採購信息公開被確定為法律責任十幾年後,公開情況依然很不理想。有的地方和部門把法律責任當做耳旁風,對採購信息選擇性公開、不完全公開甚至拒不公開。有的地方和部門對政府採購信息雖然有所公開,但普遍存在發布渠道混亂、信息更新不及時、信息內容不詳細、部分重要信息未發布等問題。有的地方至今未建立政府採購信息平台,沒有開通相關的網絡查詢渠道;有些地方政府的政府採購信息公開竟然得了零分,實在令人錯愕。
 


【 第1頁 第2頁 】 


          
】 【打 印】 【評 論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