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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施行全國首個地方版節約集約用地辦法
http://www.CRNTT.tw   2016-04-12 16:07:18
  中評社北京4月12日電/浙江民營經濟發達,卻同時又是個資源小省,而“小”的方面之一便是土地資源量小。土地要素制約已成為浙江經濟社會發展的一個“瓶頸”。因此,盤活土地存量,嚴格控制用地增量,通過控制增量來倒逼存量盤活,大力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便成為必由之路。

  浙江日報報道,今年4月1日,浙江省政府第343號令《浙江省土地節約集約利用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施行,這也是全國首個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方面的政府規章。這一《辦法》如何促進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呢?記者對省法制辦相關負責人進行了採訪。

  “攤大餅”模式告終結

  長久以來,在土地利用、城鎮發展方面,“攤大餅”模式一向為人詬病。“這種模式主要體現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交通、水利等專項規劃不統一,開發邊界無限制,粗放外延,對土地節約集約利用非常不利。”省法制辦相關負責人說。

  《辦法》規定,要建立共管體制,規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一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工作,縣級以上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則負責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的具體管理工作,發展和改革、住房和城鄉建設等有關部門依照法定職責,共同做好相關具體管理工作。

  《辦法》規定了市、縣人民政府確定城鎮開發邊界和禁止建設邊界,嚴格實行建設用地空間管制等制度,這些給開發“劃界”的制度設計是這一《辦法》的亮點之一。

  “土地規劃是土地管理的龍頭,應將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理念融入規劃編制和實施全過程。”浙江省法制辦相關負責人說,《辦法》強化了對建設用地規模實行總量控制,統籌管控各類建設用地規模、布局、結構和時序,明確要求“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合理調整土地利用結構,控制新增建設用地,保障生活用地,增加生態用地,優化城鄉建設用地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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