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加強對國企、高校監督,實現對行使公權力人員監督全覆蓋
“我們希望你們對剛才提到的7個方面重點問題作進一步了解,有什麼困難也請你們提出來。”3月27日下午3時,省紀委省監委駐省教育廳紀檢監察組的一間辦公室裡,來自某省屬高校紀委的3位同志正在與該組同志就省委巡視組移交的某問題線索開展會商。
浙江省紀委省監委駐省教育廳紀檢監察組組長郭麗華介紹,改革後該組及時與省紀委省監委有關監督檢查室建立信訪信息共享、政治生態研判、監督辦案協作等工作機制,與省屬高校建立健全線索上報、案件辦理、日常監督信息集中管理制度,今年一季度已處置問題線索88件,其中本級重點處置了8件,是去年同期的3倍多。
根據中央《關於深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派駐機構改革的意見》中關於國企、高校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的有關精神,省紀委省監委授權駐省國資委紀檢監察組、駐省教育廳紀檢監察組分別對省屬企業、省屬高校履行監察監督職責。同時,依托企業、高校,設立監察專員辦公室,與企業、高校紀委合署辦公。
3月26日下午2時許,浙江省紀委省監委駐省國資委紀檢監察組的會議室內,來自浙江某市監委的5名工作人員從該組拿到了某省屬企業中層幹部涉嫌職務違法犯罪的問題線索材料,並就細節問題與該組工作人員深入交流。幾天前,省紀委分管副書記已就此案召集相關監督檢查室、駐省國資委紀檢監察組和上述市監委有關負責同志開展會商,決定將此案交由該組和上述市監委聯合展開審查調查。“改革後我們組的精准監督能力、問題線索處置能力、審查調查能力明顯提升,今年以來已有6起案件與地方監委開展聯合調查。”該組組長白劍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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