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7日電/這是一個重要的時點:2017年12月26日,全國首例監察留置案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杭州市某機關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餘建軍因犯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200萬元,扣押凍結在案的財物沒收並繼續追繳贓款。
這起案件的宣判,標誌著浙江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進入監察業務具體實施的新階段。
回顧黨中央確定浙江為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地區的一年多來,浙江省始終堅持把改革試點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來抓,把機構人員職能全融合理念貫穿改革始終,把全面履行監察職能作為核心要求……各項工作大刀闊斧、堅定篤行,為監察體制改革在全國推開積累了浙江素材、提供了浙江經驗。
凝聚共識
實現黨的全過程領導
2017年4月2日,浙江省監委成立後第一例省管幹部留置措施,經浙江省委主要負責人簽字批准立案後,正式進入實施階段。這是監察體制改革後,浙江省委加強對反腐敗工作統一領導的生動寫照。
黨中央部署在山西、北京、浙江3省市實施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以來,浙江省始終堅持把黨的領導擺在首位。由省委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的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小組迅速成立,省委主要負責人先後8次主持召開專題會議聽取匯報,10次作出批示。人大機關、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廳、省編辦等相關機關單位密切配合,握指成拳、合力攻堅。
上下同欲、勠力同心。市、縣(市、區)兩級黨委主要領導立即行動,成立黨委書記為組長的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小組,主動扛起主體責任。在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先省、後縣、再市”的組建思路後,浙江省嚴格依照法定程序於2017年4月底完成省、市、縣三級監委組建和掛牌。
監委履行職責的全過程,都要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據了解,僅省級層面,省紀委監委就向省委提交了43件請示報告,其中請示報告重點工作、重要情況5件,請示報告重要案件38件。這樣就由原來側重“結果”領導轉變為“全過程”領導,從決策程序上確保了黨對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
無縫銜接
打造機構人員“全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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