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23日電/浙江在線訊,為提高訴訟服務效率、減少老百姓訴累,從去年開始,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全國率先部署開展“大立案、大服務、大調解”三大機制建設。
前不久,福建泉州的一家紡織貿易企業,在家門口的泉州市豐澤法院提交了起訴台州黃岩人王某的訴訟材料,隨後,黃岩區法院便下達了蓋有電子簽章的案件受理通知書。不到半小時,不用當事人浙、閩兩地來回跑,立案成功。這是全國首例跨省立案,至少為當事人節約交通費500元,節省時間8小時。
為提高訴訟服務效率、減少老百姓訴累,從去年開始,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全國率先部署開展“大立案、大服務、大調解”三大機制建設。其中,“大立案”就是在嚴格落實立案登記制並依法規制濫訴的同時,創新立案方式,通過推行網上立案、跨域立案、延伸立案,達到“100%的案件最多跑一次、50%的案件一次不用跑”,打通解決立案難的“最後一納米”。
跨域立案
“最多跑一次”
岱山縣衢山鎮村民李女士手頭上有一件漁業糾紛官司,按照慣例,她要到位於舟山本島的寧波海事法院舟山法庭才能立案。從鎮上到舟山本島,坐船需將近兩小時,到了島內還要轉公交車,相當麻煩。
“要是能直接在這裡起訴就好了!”5月4日,李女士來到岱山縣法院衢山法庭咨詢。不問不知道,她的願望還真能實現。從今年開始,我省出台了《跨域立案規則》,規定屬於本省內異地基層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一審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申請執行案件,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可以就近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法庭直接申請辦理屬異地法院管轄案件的立案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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