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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農村法治建設工作座談會召開 夏寶龍批示
http://www.CRNTT.tw   2016-12-10 11:01:35
  中評社北京12月10日電/浙江農村法治建設工作座談會在杭州召開 努力打造農村法治建設“升級版” 夏寶龍作出批示 袁家軍講話

  浙江在線訊,浙江農村法治建設工作座談會9日在杭州召開。浙江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夏寶龍作出批示,浙江省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袁家軍出席會議並講話。

  夏寶龍在批示中希望各地各部門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秉持浙江精神,幹在實處、走在前列、勇立潮頭”的新要求,牢固樹立和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充分運用法治浙江建設十年來的好做法好經驗,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法推動省委重大決策部署落實,當前特別是要把“五水共治”“三改一拆”作為農村法治建設的大平台,使農村法治建設的抓手更實更具體,著力補齊農村法治建設的短板,攻克農村法治建設的難點,不斷提升浙江農村法治建設水平,努力推動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設邁上新台階。

  袁家軍指出,農村法治建設是法治浙江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黨的農村工作與法治建設的結合點。各地各部門要把握好農村法治建設在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打好轉型升級系列組合拳、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設中的新方位新使命,聚焦“補短板、攻難題、上水平”,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標杆省份的生動實踐中,努力打造農村法治建設“升級版”,樹立農村法治建設新標杆。

  袁家軍強調,要緊緊抓住村黨組織這個“基層堡壘”和村幹部這個“關鍵少數”,健全常態化學法機制,讓法治理念、法律知識轉化為法治意識、法治思維,提高村幹部的依法辦事能力。要抓住提供更多更好農村公共法律服務這個主要任務,著眼擴大覆蓋面、提高針對性,推動城市優質法律服務資源延伸到農村。要抓住全面制訂修訂村規民約這個重要載體,嚴格遵守憲法法律,充分吸納村民意見,起到約束社會行為、保障公共利益、化解矛盾糾紛的積極作用。要抓住依法規範村級“小微權力”運行這個關鍵環節,建立權力清單,強化村務監督,讓“小微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要抓住法治德治自治相結合這個治理方式,實現良法善治。要抓住普法教育這個重要手段,創新宣傳教育方法,形成農村“大普法”工作格局。各級各部門要把農村法治建設納入農村改革發展穩定工作大局,進一步推動資源力量下沉,營造良好輿論環境,打造農村法治工作的靚麗風景。

  會上,嘉興市、諸暨市、龍游縣、寧海縣岔路鎮、鹿城區南匯街道有關負責人作交流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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