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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說2015年法治政府建設。 |
中評社北京3月23日電/農村群眾不用出村就能辦成事;權力清單延伸到鄉鎮一級,幹部權力、職責更明確;“大蓋帽合併”更進一步,百姓權益更有保障……這些,都是發生在2015年法治政府建設中的“新事”。
浙江日報報道,2015年,浙江法治政府建設堅實邁步。去年年初,省政府就制定下發《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實施意見》,提出率先基本建成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
日前出爐的浙江省2015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匯聚了過去一年法治環境變化的點點滴滴。
簡政放權“快馬加鞭”
【群眾說事】以往,企業辦事人員要到位於湖州市區的市質監局辦證中心去辦證。但在去年,湖州市質監局向縣區局放權授權,共涉及放權事項25項。浙江威利波紋管業有限公司在湖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就可以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不用再往市區跑。
【故事背後】如果細數2015年法治政府建設,簡政放權方面,可謂是“百尺竿頭,更進一步”。省、市、縣執行的行政許可事項進一步減少到888項,其中省級實際執行事項減少到283項,委托市縣執行89項;市級執行事項減少到256項;縣級執行事項減少到234項,其他如國家級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等主體執行事項減少到26項。
非行政許可事項,常被稱為“權力後門”,容易發生尋租現象。去年,省級和11個設區市全面完成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清理,全省不再保留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權力類別;組織開展第四輪地方性法規涉及行政審批規定清理工作,省級地方性法規所設行政許可事項進一步減少到12項,並印發2015年全省行政許可事項目錄,明確不入目錄的,一律不得再行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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