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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政策支持省重點建設高校發展
http://www.CRNTT.tw   2016-03-22 14:52:56
  中評社北京3月22日電/浙江在線訊,為進一步加快浙江省重點建設高校發展,近日,浙江省政府出台《關於支持省重點建設高校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重點建設高校在資金統籌、績效分配等方面將實行“一校一策”,擁有更多改革自主權。

  去年4月,中國美術學院、浙江工業大學、浙江師範大學、寧波大學、杭州電子科技大學等5所高校入選我省第一批重點建設高校。

  《意見》提出,重點建設高校將探索建立新型高校運行保障機制。在加大財政投入的同時,擴大高校財務和收費自主權,拓寬社會資源進入教育途徑,進一步落實高校辦學自主權。依據成本分擔原則,浙江省重點建設高校可在一定範圍內上浮部分學科及專業的收費標準。

  同時,重點建設高校將提高經費統籌能力。除國家和省級專項資金中明確要求按規定用於指定項目外,其餘各級各類資金由高校統籌使用。各業務主管部門不得向高校提出使用要求,不設置比例、定額等與經費使用掛鈎的考核指標。探索高校後勤服務社會化、市場化,可試行自主合理收費。

  為了激發重點建設高校教師教學、科研的積極性,《意見》對呼聲較高的績效分配、專業技術職務高級崗位比例等適度放開。今後重點建設高校的績效工資總量可與事業發展成效掛鈎,對完成目標任務考核優秀的高校,可突破原績效工資水平,由高校按照優績優酬原則自主分配。同時,重點建設高校在重點建設學科方面,可以單列核定專業技術高級崗位比例,不受所在高校核定結構比例限制。

  提升自主創新能力,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是重點建設高校建設的內容之一。《意見》指出,在對接經濟社會重大科技需求方面,允許重點建設高校與科技等部門採取聯合資助方式,實施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開展基礎性、理論性和探索性研究。同時,傾斜支持建設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並申報國家地方聯合工程中心(工程實驗室)。支持高校實驗實訓環境、平台和基地建設,優先列入浙江省公共建設資金項目支持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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