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與省紀委省監委的關係更加密切,派駐紀檢監察組與地方紀委監委的協作也更加高效。
今年2月,駐省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與杭州市西湖區監委對省直機關某處級領導幹部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開展聯合審查調查。這是我省首次探索使用由省直派駐機構和地方監委“紀法分頭立案、聯合審查調查”的辦案模式。
據相關辦案人員介紹,雙方在合作中成功達到了“1+1﹥2”的效果。比如派駐機構對調查措施和手段的運用更靈活,不僅可以通過省紀委省監委統一查詢平台,集中查詢銀行開戶信息及賬單明細,而且還能通過有關紀檢監察組協助,提高查詢公安、民政、工商、社保等信息的效率。而地方監委在內部審批程序方面相對便捷,在談話和辦案策略上也更有技巧。
深入 確保監督不留空白
改革的成效正在不斷顯現。記者從省紀委省監委獲悉,7月初,按照省監委授權,駐浙商銀行紀檢監察組依法對浙商銀行某支行原副行長涉嫌職務違法問題進行監察立案調查。這是浙江省推進高校、國企和金融企業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以來,首次對監察對象進行立案。
為確保監督不留空白,去年12月,駐省國資委、駐省教育廳紀檢監察組分別被授權對省屬企業、高校履行監察監督職責,可以調查省屬企業和省屬高校管理的公職人員職務犯罪案件。同時,依托企業、高校,設立監察專員辦公室,與企業、高校紀委合署辦公。
今年以來,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浙江省又出台深化高校、省屬企業、省屬金融企業紀檢監察體制改革意見,分類推進高校、國企、金融企業紀檢監察體制改革。截至今年6月底,相關改革已全部完成,特別是撤銷浙商銀行等5家省屬金融企業紀委和內設監察部門,改設派駐紀檢監察組,受省紀委省監委直接領導,受到外界廣泛關注。
“通過改革,我們的歸屬感、責任感和緊迫感大大增強。”駐浙商銀行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王詩賢告訴記者,這次監察立案就是改革後的首次嘗試,雖然以前發現類似情況,也會根據內部規章制度進行行政和經濟方面的處理,但現在通過監察法進行處理,產生的是法律的效力,這對銀行公職人員產生了很大的震懾效應。
這樣的成效同樣顯現在其他省屬企業和省屬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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