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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惠台66條措施 促舟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
http://www.CRNTT.tw   2018-12-04 12:56:29
 
  2、編列了可以參與“四個舟山”(創新、開放、品質、幸福)建設的產業門類和合作方向;有關行政審批改革、製造業轉型升級、海洋文化產業融合發展、美麗鄉村建設、浙台(普陀)經貿合作區建設的政策明確向台資企業覆蓋。

  3、科技型企業和高端人才可以享有舟山市系列化的扶持和優待政策。

  4、允許台資企業以特許經營方式參與舟山市能源、交通、水利、環保、市政公用工程等基礎設施建設,按規定方式台灣金融機構可以參與本地金融業務和服務,可以在保稅區開展跨境業務,對台小額貿易給予相應便利。

  5、為台灣同胞和台資企業提供免費法律咨詢服務和法律援助服務。

  6、可以按相關規定在舟山購買商品住宅,申請承租公租房、人才公寓,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7、台胞可以在舟山市所有合法經營的賓館酒店,包括民宿登記住宿;可以憑台灣相關有效證件直接換領機動車駕駛證。

  8、舟山籍台胞可憑居住證和台胞證申辦普陀山入山年卡,享受當地居民同等待遇。

  《實施辦法》深入貫徹了習近平總書記“兩岸一家親”理念和深化兩岸經濟文化合作的重要思想,堅持率先與台灣同胞分享舟山發展機遇,圍繞逐步為台胞在舟投資、創業、學習、生活提供與舟山居民同等待遇的目標來進行。

  該《實施辦法》由市台辦、市發改委牽頭,有47個部門和單位參與制定。從立項起草到正式頒行,共用了7個月時間,在調研、座談、論證、徵詢意見的基礎上,深化了國家和省里的規定,充分結合了舟山實際和新區、自貿試驗區、市委市政府現行政策規定,也回應了台企台胞的迫切需求和願望。

  (來源:浙台微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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