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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惠台66條措施 促舟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
http://www.CRNTT.tw   2018-12-04 12:56:29
  中評社北京12月4日電/根據國家、浙江省有關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最新政策措施和實施意見,近日,《舟山市貫徹〈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正式出台。

  該《實施辦法》共三大部分66條,是舟山市目前最全面的舟台交流合作規範性政策文件。內容包括台資企業在舟山投資和經貿合作給予與舟山其他企業同等待遇,以及為台胞在舟山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舟山市居民同等待遇的具體規定。

  這些辦法,既保留和細化了國家和省制定的各項措施,譬如:

  台資企業可享有本地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的各項政策和優惠。

  符合條件的工業台資企業項目,可以按所在地等別工業用地最低價標準的70%出讓。

  高新科技企業可減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支持台胞參與電視節目、電影、電視劇等文藝作品的製作。

  台胞可以按規定繳存和方便提取住房公積金。

  符合條件的台胞,可以申領居住證和市民卡,享有出行、就學、醫療、旅遊、通訊、消費和參與社會活動的便利等。

  此外,該《實施辦法》更有舟山特色,更具“含金量”,主要體現在:

  1、為台資台企台商打開了參與中國(浙江)自貿試驗區、浙江舟山群島新區建設的政策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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