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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推出八項出入境便利措施 下月起施行
http://www.CRNTT.tw   2018-01-25 17:11:11
 
  針對這一情況,公安機關加強信息共享,加大設備投入,擴大受惠人群,推動實現了本省居民可在全省範圍內自助辦理往來港澳台旅遊簽注,進一步便利省內流動人口就近自助辦證。

  此外,考慮到赴港澳台個人旅遊簽注僅在部分城市開辦,因此專門規定對開辦個人旅遊城市的非本市戶籍居民,須在取得居住證的前提下方可自助辦理個人旅遊簽注。

  第三項:符合條件的外省居民可就近辦理出入境證件。

  本市戶籍居民的外省(自治區、直轄市)戶籍配偶、子女、父母(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現役軍人除外),可在該戶籍居民所在城市就近申請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往來台灣通行證及簽注(申請赴港澳台個人旅遊、定居、商務等活動的按專門規定辦理)。

  上述申請人就近申請證件時,除提交常規申請材料外,還需交驗本市戶籍直系親屬身份證原件和相關親屬關係證明材料,即配偶關係交驗結婚證、子女關係交驗出生證明、父母關係提交其本市戶籍子女出具的書面說明。

  措施解讀:2013年7月1日以來,公安部在部分城市實施本市戶籍居民的外省籍配偶和未滿16周歲子女可就近申請部分因私出入境證件的便利措施。該措施實行以來,解決了部分有本市戶籍直系親屬的申請人在本市辦證的實際需求。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交通、住宿等條件的大幅改善,本市戶籍居民的外省籍直系親屬特別是父母和成年子女,在本市生活或經常性往來較為普遍,跨省就近辦證需求也越來越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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