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光多向記者表示,作為審判機關,我省法院要嚴格落實疑罪從無原則,排除非法證據後定罪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依法作出無罪判決。
強化辯護律師訴訟權利保障 推動庭審實質化
浙江省律協秘書長陳三聯認為,《規定》重點對審判階段非法證據排除的程序進行了充實完善,務實實用,具有很強的操作性,也體現了依法治國的要求。
此次《規定》強化了辯護律師訴訟權利保障,明確了辯護人查閱、摘抄、複制有關證據材料的權利和申請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調取相關證據的權利。陳三聯表示,此舉可以讓律師全面審查案件的全部事實,為非法證據排除規則落地生根創造必要條件,有效提升律師的程序性辯護效果。“同時,作為我省律師,要提高自身的業務能力,充分運用非法證據排除規則,更加有效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推動庭審實質化,防止冤假錯案。”陳三聯強調。
來源:浙江在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