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28日電/6月26日,環境保護部向媒體通報各地環保部門2017年1-5月執行《環境保護法》配套辦法及移送環境犯罪案件的情況,並對1-5月查處案件數量超過1000件的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廣東省等4地提出表揚。浙江環保執法再獲環保部肯定。
同時,對案件數量較少的天津市、廣西壯族自治區、重慶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海南省等地提出批評。
1-5月,全國實施五類案件總數13478件。其中,按日連續處罰案件共392件,罰款數額達51062.34萬元;查封扣押案件6030件;限產停產案件2999件;移送行政拘留3062起;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機關案件995起。
與2016年1-5月相比,全國各類案件數量均有所上升,執法力度持續加大。
五類案件總數增長201%。其中,按日連續處罰案件數量上升64%。適用查封扣押案件數量上升208%。適用限產停產案件數量上升331%。移送拘留案件數量上升230%。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數量上升51%。僅5月,全國適用《環境保護法》配套辦法的案件總數就達4888件,環比4月份增長43%,增幅明顯。
“最嚴環保執法省份”浙江成績單
素有“最嚴環保執法省份”的浙江,前5月環保執法成績單依舊亮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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