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岸線資源
實現全省港口一體發展
為促進全省海洋和港口經濟一體化、協同化發展,節約集約利用海洋資源,浙江勇於革新,部署實施了一系列重大決策。在行政管理上,整合行政資源,成立海洋港口發展委員會,負責海洋和港口經濟發展的宏觀管理和綜合協調,統籌原有職能部門的涉海涉港職能;在投資開發上,組建浙江省海港投資運營集團有限公司,通過市場化方式全面完成海洋港口的整合工作,貫徹落實統籌管控全省港口、岸線等海洋資源的戰略規劃;在生產運營上,將寧波港集團與舟山港集團以資產為紐帶整合組建為寧波舟山港集團,作為寧波舟山港統一的市場運營主體,提高經營資源利用效率,避免區域無序競爭。
創新體制機制
激發海洋經濟發展活力
浙江大膽先行先試,破除阻礙海洋經濟發展的體制機制問題,著力推進海洋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在海島開發保護體制上,加大重要海島開發力度,完善重要海島基礎設施配套,加強無居民海島保護;在海洋開放體制上,建設完善保稅區、保稅港區、台商投資區,積極探索建立舟山自由貿易港區,健全海洋開放合作平台,鼓勵民營資本參與海洋開發;在海洋開發投入體制上,加大財稅和金融扶持力度,做大產業發展基金;在用海用地管理體制上,在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符合規劃布局的前提下,加大科學用海用地支持,對列入國家和省重點的涉海工程、海洋保護、海洋生態等項目,優先安排用海用地指標;在海洋綜合管理體制上,完善海洋法規體系、執法體制、審批權限設置。(作者:沈佳強、葉 芳;單位: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浙江海洋大學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