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科教支撐不斷增強,浙江海洋學院升格為浙江海洋大學,浙江大學海洋學院(舟山校區)、寧波諾丁漢國際海洋經濟技術研究院、舟山海洋科學城、溫州海洋科技創業園、紹興濱海新城海洋科技創新園等科教平台建設加快推進。目前全省擁有涉海類高校21所、涉海類省重點學科40餘個,涉海科研院所13家、國家級海洋研發中心(重點實驗室)5家、海洋科技創新平台19家。膜法海水淡化技術和產業化、海產品育苗和養殖技術、海產品超低溫加工技術、分段精度造船技術等全國領先。海洋生態環境監測與預警體系逐步健全,近岸海域水質狀況和沉積物質量保持基本穩定。
強化制度供給
提高海島開發科學性
充分發揮浙江民營經濟優勢,全面清除不利於民營經濟參與海洋開發的障礙,支持民營企業參與海洋資源開發、戰略性新興產業與涉海基礎設施建設。出台了《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條例》《浙江省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管理辦法》,修訂了《浙江省漁業管理條例》,並制定發布了一系列規範性的配套文件,有力地推進了海洋資源保護與利用工作。發布實施了《浙江省海洋功能區劃》《浙江省無居民海島保護與利用規劃》和《浙江省重要海島開發利用與保護規劃》等規劃,在全國率先建立了省市縣三級海岸線統籌協調管理機構。探索建立了無居民海島價值評估、使用權出讓競價等市場化機制,實現了全國首個無居民海島使用權拍賣,海洋空間資源市場化配置不斷規範。
作為第一批全國海洋經濟發展試點省,浙江省承擔著為全國海洋經濟發展探索新路子、積累新經驗的重要任務,通過6年來的探索實踐,形成了浙江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區建設的基本經驗。
發揮特色優勢
助力“海上絲綢之路”
在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區建設過程中,浙江始終深挖自身優勢,將特色優勢與服務國家發展戰略有機結合,推進重點區域和重點項目的建設發展,打造“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重要支點。發揮區位優勢,對內開展江海聯運服務中心建設,打造與中西部溝通互聯的多式聯運的集疏運網絡;對外大力開辟航線,與“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港口建立合作。充分利用海岸線長、海島多等資源優勢,做大做強港口物流業,著力構築“三位一體”的港航物流服務體系,發展大宗商品交易、現代航運、金融結算、航運保險等現代航運服務業,努力增強港口的核心競爭力,擴大衍生效益。發揮浙江開放型經濟優勢,主動接軌上海、融入長三角,參與“一帶一路”建設,陸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不僅“立足浙江發展浙江”,而且“跳出浙江發展浙江”,使我省海洋經濟開放程度更寬更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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