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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據可循!嘉興南湖首推綜合執法全過程紀錄
http://www.CRNTT.tw   2017-02-26 10:24:56
  中評社北京2月26日電/外出執勤執法,遭遇群眾不理解阻撓執法、碰到當事人耍無賴被誣陷動手打人、當事人懷疑暫扣的東西是不是會被執法人員私吞……在綜合行政執法過程中,遇到這樣的情況會讓執法人員很是無奈。

  記者近日從南湖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獲悉,為進一步規範行政執法活動,強化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該局結合實際在全省綜合行政執法系統內,首推執法活動全過程記錄制度,做到事後“案件重演”,有效填補了執法過程記錄“空白”。

  全省綜合行政執法系統內首推

  前不久,南湖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建設中隊的執法人員,在華庭街依法暫扣無證游商經營工具時,遭遇了三名當事人的暴力抗法,其間兩名執法人員被咬傷。公安機關介入調查後,憑借現場執法人員隨身所帶的執法記錄儀記錄的視音頻資料為證,以“暴力阻礙執行公務”為由,對當事人進行了刑事拘留。

  “執法活動全過程記錄真實還原了執法現場,讓執法過程有據可查。”南湖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舉既保障了當事人和執法隊員的合法權益,也是對執法人員的一種硬性約束和規範,真正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在執法過程中,圍觀群眾往往都會站在‘弱勢群體’方來指責我們,我們也很無奈和委屈,百口莫辯是常有的事。”加入執法隊伍已三年有餘的建設中隊執法隊員小饒深有感觸。而現在,這些都不再是問題了。

  為有效填補執法過程記錄“空白”,進一步規範行政執法活動,強化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維護當事人和行政執法人員合法權益,南湖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結合實際,在貫徹落實住建部、浙江省關於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相關文件精神的基礎上,在全省綜合行政執法系統內首推執法活動全過程記錄制度。

  據了解,今年1月1日起,南湖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正式推行《南湖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活動全過程記錄制度》,明確規定執法人員必須充分利用執法文書及執法記錄儀、照相機、攝像機、各類監控攝像等執法記錄設備,對日常巡查、調查取證、詢問當事人、文書製作送達、行政強制等行政執法活動全過程進行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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