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1日電/浙江在線訊,為加快推進房地產去庫存工作,促進浙江省房地產業平穩健康發展,浙江省近日印發《浙江省房地產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部署了21項加快推進房地產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具體工作。
《行動方案》的目標任務,是到2017年,全省在售商品住宅庫存消化周期保持在10至16個月的合理水平。到2020年,全省兼並、重組、淘汰房地產企業20%以上,強企名企市場份額達到75%以上,產業集聚發展能力明顯提升;建立完善的土地供應、開發經營、財稅金融、統計監測等房地產政策制度,房地產投資、商品房銷售和商品住宅價格保持基本穩定。
“《行動方案》與僅僅刺激市場的‘救市’政策有本質區別,其目標包括四大方面:去庫存、穩價格、促轉型和建機制。”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房地產市場監管處相關負責人表示,“《行動方案》按照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總體要求,堅持促進需求、消化庫存和穩定價格相結合,堅持去庫存和調結構相結合,堅持優化存量和引導增量相結合,逐步化解區域性、結構性房地產庫存,促進房地產市場長期平穩健康發展。”
放寬購房落戶限制
據省房地產監管分析平台統計和分析,年初以來全省新建商品房市場成交活躍,庫存繼續回落,房價基本平穩,市場繼續保持穩定向好趨勢。截至5月31日,11個設區市市區新建商品房可售房源5919萬平方米,按近12個月的月均銷售量測算,商品房庫存消化周期為15.9個月;其中,商品住宅可售房源3072萬平方米(241359套),商品住宅庫存消化周期為9.8個月。
“目前,浙江省的房地產整體庫存水平是合理的,要‘去’的庫存是一些區域性、結構性的庫存,如縣級市、中心鎮;還有一些地區要增加商品住宅庫存。”該負責人表示,比如杭州,截至6月底,市區住宅存量已經降至72982套,去化周期僅需6個月,供求關係緊張又易引起房價波動,“《行動方案》提出了10至16個月的合理範圍,就是針對浙江省庫存的這一特點。”
為有序化解庫存,促進供需平衡,《行動方案》提出8個方面有力措施,其中,不乏創新亮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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