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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全面取消購房落戶限制
http://www.CRNTT.tw   2016-07-11 09:08:04
   
  為釋放住房需求,鼓勵新市民購房和農民進城購房,《行動方案》要求“全面取消縣(市)購房落戶條件限制,放寬除杭州外的設區市市區購房落戶關於建築面積、資金額度要求”。“一線城市供求關係緊張不會持久,倒不如把目光投向浙江的一大片特色中小城市。”中國社科院研究生院城鄉建設經濟系主任、原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陳淮近日表示。全面取消縣(市)購房落戶條件限制,將大大降低新市民、農民進城購房落戶的門檻。
  
  在消化非住宅商品房庫存方面,《行動方案》提出“對空置待售的非住宅商品房,允許房地產企業實行整體用途轉換,涉及土地用途改變的,依法辦理用地手續”。商業地產去庫存,一直是個難點,5月底,全省的非商品住宅庫存消化周期為49.1個月,其中最高的寧波達74.8個月,去化時間超過6年。“國務院6月發布《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干意見》,提出允許將商業用房等按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後,已經有許多商業地產企業來向我們詢問相關政策。”這位負責人說,《行動方案》從省級層面對商業地產去庫存作出了政策探索。
 
  制定預案應對房價異常波動
  
  1-5月,浙江省11個設區市市區商品住宅成交均價為13765元/平方米,同比上漲13.2%;其中,杭州市區商品住宅成交均價為16710元/平方米,同比上漲7.2%;寧波市區商品住宅成交均價為13012元/平方米,同比上漲7.1%;溫州市區商品住宅成交均價為20844元/平方米,同比上漲27.1%。
  
  穩房價,不僅有利於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更事關民生。“《行動方案》要求各市、縣(市、區)制定住宅價格異常波動應對預案。”該負責人說,“接下來,各地將提出穩房價的目標,如果超過了目標範圍,就要採取措施。”
  
  《行動方案》的要求十分具體:“對於在售商品住宅庫存消化周期超過20個月的,或者在售、在建待售及已出讓停建商品住宅消化周期超過30個月的市、縣(市、區),暫停商品住宅用地供應,原則上暫停新開工各類保障房工程。對於在售商品住宅庫存消化周期小於8個月的市、縣(市、區),應及時增加商品住宅用地供應。”
  
  加快房企轉型升級
  
  “商品房的庫存,還與供給結構不合理有關。”這位負責人解釋,“一些庫存是由於過去政府在供應土地時沒有考慮長遠,一些是由於企業拿地建房時決策失誤,一些是由於產品設計跟不上主流市場變化。”
  
  所以,優化供應結構、加快房地產企業的轉型升級,是《行動方案》的一個重要著力點。這些產業政策包括:發展跨界地產、提升產業水平、發展總部經濟、推動兼並重組、落實減負措施。
  
  其中,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住宅全裝修、智慧住宅等內容,都被列入到《行動方案》中,其目的是引導企業研究住房需求,創新產品內涵,彰顯浙派人居品牌。“希望房地產企業積極探索產業升級。對企業來說,一開始會增加資金成本,對技術管理都會有更高的要求,但政府也會加大對強企名企開發項目、全裝修項目等優質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萬事開頭難,一旦技術領先,就會形成技術壁壘,今後企業將發展得更好。”該負責人說。
  
  《行動方案》不僅要求加快培育全省房地產強企名企,重點發展一批年銷售額50億元以上的省級強企名企,還要求各地推動待建在建項目較多、在當地具有一定品牌知名度的二級以下房地產企業兼並重組,有序淘汰項目開發單一、處於尾盤銷售、無法正常運行等情況的房地產企業。其目標,是到2020年,全省兼並、重組、淘汰房地產企業20%以上,強企名企市場份額達到75%以上,產業集聚發展能力明顯提升。
  
  完善房地產政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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