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字當先
探索解決社會“頑疾”
上城區自獲得2014—2015年全國服務業標準化示範項目以來,著力將工作重心轉移到解決區域民生的熱點問題上來。標準化建設發展到一定階段後,接下來就是“學以致用,為我所用”。一個“用”字,集中體現了當前建設成果的精髓,“標準為法制開路”也成為上城區標準實踐中的核心思想。
《“僵屍車”成頑疾,緣何“久治”不愈?》等諸如此類的報道屢見不鮮。公共區域出現的被遺棄車輛為何如此難以處置?究其根源,相關法規的缺失、處置報廢辦法和私人所有物權的矛盾才是主要原因。為妥善解決這一難題,上城區於2014年制定發布了《影響公共利益的疑似被遺棄機動車處置工作規範》區級地方標準,並以政府令的形式為推薦性標準披上了“行政工作執行的外衣”。目前按照標準所規定的流程,所在地物業、居民、交警、城管、法院各司其職,形成完整的處置工作鏈,在轄區內開展處置模式的探索。
目前,出租房群租行為在全國各省市已成為普遍存在的社會現象,其對消防和社會治安帶來的隱患也日益受到社會各界的重視。上城區的老舊小區中已有相當一部分房主將房屋用作群體出租。為及時應對周邊居民對群租中產生夜間噪音和安全隱患的整治呼聲,上城區依托公安部門、街道社區、房屋中介、安防企業和其他社會團體的強力聯合,積極整合可用資源、開發硬件環境、設計管理制度、擬定三方合同,在征得房主同意的前提下,建造了百餘套群租樣板房並投入使用。“屋內乾淨整潔、物品統一擺放、門禁系統完備、消防設施到位”,如今已是群租樣板房的真實寫照。同時,在樣板房運作趨於穩定後,上城區以目前制度體系為藍本完成了《出租房群租行為管理服務規範》的制定,並以此指導之後的群租房建設與管理。2016年初,杭州市以市長令形式正式頒布了《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規定》,其中絕大多數條文內容都體現著“上城烙印”。通過實施地方標準探索解決“社會頑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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