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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灣同胞投資保障條例》解讀(一)
http://www.CRNTT.tw   2017-12-01 11:09:14
 
  三是提升權益保障的程序性和規範性。權益保障涉及方方面面。《條例》對於台灣同胞投資權益保障的程序、義務、責任作了進一步明確,也充實了不少內容,這將進一步提高各地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保障台灣同胞權益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使公平公正地協調處理問題有法可依。

  三、新修訂的《條例》有哪些特色和亮點?

  新修訂《條例》的特色亮點,可以概括為“一個擴大、兩個充分、兩個凸顯”:

  (一)擴大了台灣同胞投資認定和保障範圍。原《條例》所稱台灣同胞投資,是指從島內直接來本省投資或從境外轉投資,新《條例》增加了“再投資”的概念,明確在大陸的台灣同胞投資者在本省再投資的,視同台灣同胞投資。這是本省立法創新。同時,在原《條例》的基礎上,增加了保障的對象,明確在本省合法就業的台灣同胞和隨行家屬的相關權益一並予以保障。

  (二)充分體現同胞親情同等待遇。《條例》秉持“兩岸一家親”理念,本著在浙台商就是浙商,對台灣同胞在浙江投資興業提供同等待遇作了規定。一方面,從台灣同胞的角度,明確為台灣同胞在浙江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所在地居民同等待遇。另一方面,從投資企業的角度,明確台灣同胞投資企業享受本省扶持民營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的有關待遇,俗稱“雙靠待遇”。

  (三)充分體現發展機遇率先分享。在同等待遇的基礎上,明確率先分享發展機遇,包括明確鼓勵投資的領域和產業,引導對接特色小鎮、開發園區和科技企業孵化機構,支持設立區域總部和研發機構等。這樣,旨在擴大開放、優勢互補,加大對台灣同胞投資的吸引和保障力度,鼓勵台灣同胞到本省投資創業,參與浙江的發展建設,實現互利互惠。

  (四)凸顯對創業創新的扶持。《條例》很重要的一個意涵,就是貫徹“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發揚“店小二”精神,努力為台灣同胞在浙江投資發展提供更加優質、便捷、到位的服務。以台灣同胞最為關心的問題為著力點,從用地、融資、用工和“五險一金”、駕駛證換領等方面,創新地方立法先例,為台灣同胞創業創新送“幹貨”。為響應中央“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號召,幫助台灣青年來浙就業創業,《條例》還特別作出規定,鼓勵和支持台灣青年在浙江發展。

  (五)凸顯運用法治維護合法權益。《條例》關於台灣同胞的權利救濟途徑、公職律師和法律顧問制度、法律援助制度、邀請調解制度等規定,在地方性法規中相對完整和超前;對台灣同胞特別關心的知識產權保護和徵收問題予以回應,進行了規定。《條例》體現了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依法保障台灣同胞的合法權益。同時,強調台灣同胞要遵守法律法規,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未完待續)

  (來源:浙江省台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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