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院前法官阿卜杜勒·科羅馬告訴記者,國家同意對強制性仲裁來說必不可少,《公約》的強制性仲裁及其他強制程序均應嚴格建立在國家同意基礎上。科羅馬是1973年至1982年聯合國第三次海洋法會議的非洲代表團團長,正是這一歷經9年、有160多個國家參與的會議最終產生了《公約》。他說,南海仲裁庭必須首先保證其管轄權不存在任何疑問,才能進入實體問題審理,否則裁決不可能有效。
菲律賓單方面將有關爭端訴諸國際仲裁絕非明智之舉,無助於解決南海爭端
“自2013年1月22日菲律賓單方面提起南海仲裁案以來,該案一直是輿論焦點,而其中一個原因就是美國這個域外大國企圖把南海問題作為遏制中國發展的突破口和切入點。”荷蘭烏特勒支大學法學院教授湯姆�茲瓦特認為,利用國際法以達到政治目的是非常危險的。
對於南海強制仲裁對國際法,尤其對《公約》造成的嚴重傷害,美國國務院前法律顧問、斯坦福大學胡佛研究所高級研究員亞伯拉罕·索費爾深表擔憂。他說,國際司法和仲裁機構本應尊重國際條約自身的限制和主權國家的保留,而仲裁庭卻宣稱對菲律賓“人為製造”的訴求擁有管轄權,這已破壞了國際司法和仲裁機構的可信度。
現年74歲的拉奧·佩馬拉朱曾任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主席,參與了《公約》的制定。他說:“仲裁庭僅由5名仲裁員組成,其中4人來自歐洲,他們的代表性和權威性恐難勝任這項艱巨的任務。”
佩馬拉朱認為,菲律賓單方面將有關爭端訴諸國際仲裁絕非明智之舉,無助於解決南海爭端。菲律賓試圖繞過中國政府2006年作出的將劃界等爭端排除強制仲裁程序的聲明,要求仲裁庭就南海個別島礁的海洋權利作出裁決。仲裁庭即便作出裁決,也僅僅是“真空中抽象的學術操練”,對南海爭端的解決並無實際價值。
中方通過協商談判化解南海爭端的主張符合各方利益,是解決問題的正確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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