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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在特區政府總部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在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的決定》舉行記者會。(圖片來自香港政府新聞處) |
中評社香港12月28日電(記者 張心怡)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昨日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在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的決定》舉行的記者會上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的《決定》,除了釋除對於“一地兩檢”法律基礎的疑慮,亦為實施《合作安排》提供穩健的憲制和法律基礎。她指出,特區政府將會依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和獲得批准的《合作安排》,致力在不遲於2018年2月初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必須爭取於明年暑假立法會休會前通過有關條例草案,以達致廣深港高鐵香港段於2018年第三季通車的目標。
林鄭月娥說,特區政府歡迎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的《決定》,批准特區政府與內地於2017年11月18日簽署的《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在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標誌著兩地在“三步走”程序已經完成第二步,為在西九龍站落實“一地兩檢”安排的工作提供堅實的法律基礎。
林鄭月娥談到,廣深港高速鐵路(廣深港高鐵)香港段自2010年動工,目前工程已經完成了大約百分之九十八,港鐵公司有信心這個如此重要的鐵路項目可以在2018年第三季通車。經過了過去五個月,亦即是由本屆特區政府在2017年7月25日公布“三步走”建議至今的廣泛宣傳和公眾討論,相信透過在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安排,讓廣深港高鐵的乘客可以一次過在西九龍站內完成香港和內地通關程序,是發揮廣深港高鐵最大運輸、經濟和社會效益的最佳方案這一點,已屬毋庸置疑。這個安排亦得到社會大多數市民的支持。再者,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日的《決定》,除了釋除對於“一地兩檢”法律基礎的疑慮,亦為實施《合作安排》提供穩健的憲制和法律基礎。
林鄭月娥重申了五項重點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