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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爭取明年暑假前通過一地兩檢本地立法
http://www.CRNTT.tw   2017-12-28 09:57:28
 

  第一,在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充分發揮高鐵優勢,是“一國兩制”實踐中遇到的新情況,並且涉及內地和香港特區法律適用和管轄權劃分的複雜議題,並非當年草擬《基本法》時所能夠預見。因此,《基本法》沒有特定條文直接回應或適應這些新情況,是可以理解的。亦因為這個原因,內地與特區部門在過去一段時間,就這個議題作出了周詳的考慮和反覆的研究,以期找出一個最合適的安排;

  第二,兩地在磋商過程中,一直都是抱著同一明確的共識,就是有關《安排》必須符合“一國兩制”的方針和不違反《基本法》。全國人大常委會履行職權作出《決定》以批准這個《合作安排》,並清楚確認《合作安排》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憲法》)和《基本法》,這個做法為“一地兩檢”,包括往後由相關執法機構在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執行內地法律,提供了穩健的法律依據;

  第三,“一地兩檢”安排不會損害香港特區的高度自治。相反,《決定》確認香港特區政府與內地有關方面,就在西九龍站設立口岸並實施“一地兩檢”的相關問題協商作出適當安排,是香港特區依據《憲法》和《基本法》行使高度自治權的具體體現;

  第四,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明確指出在西九龍站設立“內地口岸區”,不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區域的範圍,不影響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享有的高度自治權,不減損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所以,一些質疑指稱“一地兩檢”安排涉及所謂“割地”甚或違反人權,顯然並不成立;

  第五,此外,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亦清楚說明,由內地派駐“內地口岸區”的機構及其人員履行職責的範圍,嚴格限制於“內地口岸區”之內,他們不會在“內地口岸區”以外的區域執法。

  林鄭月娥最後表示,隨著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決定》,“三步走”的程序已經完成了兩步,餘下的第三步就是本地立法的程序。特區政府不會低估這最後一步的難度。特區政府將會依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和獲得批准的《合作安排》,致力在不遲於2018年2月初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以期在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必須爭取於明年暑假立法會休會前通過有關條例草案,以達致廣深港高鐵香港段於2018年第三季通車的目標。她亦提出,衷心期望立法會議員能夠以務實、理性的態度,審議有關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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