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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中評社 倪鴻祥攝) |
中評社台北12月22日電(記者 倪鴻祥)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今天下午出席台灣民眾黨《新經濟移民法》公聽會指出,此議題涉及整體的移民政策,如何塑造友善有利的環境比較重要,只要台灣變成有經濟競爭力,不管怎麼歧視或法令怎麼落伍,都會有人來。但在台灣低薪、低物價的環境下,不容易吸引太多人才要來。
台灣民眾黨下午舉行“翻轉客工思維,因應國際人才戰:研修《新經濟移民法》”公聽會,曾參與2年前國發會提出《新經濟移民法》草案的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受邀出席。
廖元豪表示,2年前他參與《新經濟移民法》草案到現在,他仍然覺得修法不樂觀,不是因為“立法”內容不周全或是政府部門的人不努力,而是大勢所趨與結構性的問題,不再能透過法律處理。
他指出,《新經濟移民法》針對的不再是短期攬才,而是期待這些人才能在台灣永久居住,把台灣當成另一個家,可是這何其不容易?對美國、新加坡、澳洲、加拿大等國家而言,都是大家想去永遠居住的地方,先取得綠卡、楓葉卡然後慢慢找工作沒關係,因為這些地方有移民的條件讓人想移民,即使短期內薪資不算高,但仍有好的遠景。
他說,如果政府想讓短期來台的人才永遠留下來變長期移民,提供的誘因就要非常明確、清楚、長遠。例如現在提供一個月薪水新台幣20萬元,可以給20年、30年嗎?小孩來了能在台灣繼續發展嗎?配偶能在台灣繼續發展嗎?外籍人才想的會是這些問題,而非只說要給永久居留權,因為台灣的永久居留權有什麼吸引力?
廖元豪表示,當政府機構、各大學努力想吸引人才讓台灣更國際化的時候,或是推出各種攬才專法、或頂大計畫等各種計畫時,實際上卻是台灣連自己的人才都留不住,因為台灣的低薪絕對留不住人才,更遑論從別的地方叫人才來。
他指出,偏偏不只是教育機構,很多機構都眼高於頂,認為不一定要吸引歐美人才,東南亞也有一些人才,但台灣看不上眼,結果是台灣看不上眼的不想要人家來,看得上眼的人家卻對台灣看不上眼,這就變成兩邊卡在一起。
廖元豪說,攬才有二件事要做,一是攬才要創造積極的經濟誘因,這是最重要的因素;二是消除障礙,《新經濟移民法》只能做到消除一些障礙,但無法提供經濟誘因,如果人才來了,薪資不高、社會歧視、環境不友善,他為什麼要來?
廖元豪建議,真正該參與這議題的是經濟部,因為這涉及台灣的經濟要如何發展,如何提升整體經濟狀況,只要變成有競爭力,不管怎麼歧視或法令怎麼落伍,都會有人才來,如果在低薪、低物價的環境下,實在不容易吸引太多人才。就以大學教授來說,前幾年還有小誘因,就是薪資不高但退休有月退金,生活有保障比較安穩,可是年金一砍也沒人要來,所以這是整體的連動,是整體的移民政策,如何塑造有善有利的環境,比較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