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快評/大陸9月1日起實施《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近年來大陸接連發布台灣居民便利化措施,開放台灣居民申領“居住證”,可視為台灣居民在大陸享有“同等待遇”的又一實質性突破。
中共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要逐步為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國台辦副主任龍明彪16日表示,制發台灣居民“居住證”是落實“同等待遇”的重要一步,今後,凡是有利於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工作和生活的,大陸都會盡力去做。
台灣陸委會昨天回應稱,陸方核發“居住證”是“統戰”拉攏策略,不會影響台灣人民對這塊土地的熱愛與認同。陸委會又稱大陸政府近年建置“天網”工程,“居住證”可能會產生一定的風險。
陸委會從“居住證”聯想到“統戰”、聯想到“天網”工程,實在是想多了、講遠了。以負面角度解讀大陸的“惠台政策”,台灣當局一向如此,不揚言出台措施反制,已是進步了。
我們認為,台灣居民未必會因為可在大陸申領“居住證”而大舉西進。不過,新的制度讓台灣居民多了一個選擇,其影響可以是突破性的。因為“居住證”會為生活帶來許多方便,已經在大陸生活、就學、就業的台灣居民,相信會愈來愈多產生在大陸長期居留的想法。
台灣居民領取大陸證件的版本、居留簽注等,30多年來幾經變化,俗稱“台胞證”的“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於2015年起電子化(卡式),自助通關速度快。9月1日起,符合條件的台灣居民可以申領大陸“居住證”,將同時擁有“台胞證”和“居住證”,其中“台胞證”用於來往大陸的旅行,“居住證”用於在大陸學習、工作、生活。
小小的“台胞證”和“居住證”,見證兩岸變化的滄海桑田,反映的是兩岸加速融合的大趨勢。 |